無論是已婚的夫妻或是情侶,甚至是家人或朋友,若是要一起買房,大多數都會採用共同登記來保障彼此的權利。而有些情況則是可以採用「預告登記」,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共同登記」與「預告登記」的差別是什麼呢?會不會影響申請房貸?今天我們替大家整理了房屋共同登記與預告登記的比較,列出優缺點讓大家看,讓你無論遇到什麼狀況,都知道怎麼做!
房價高的年代,年輕人要獨立買房真的很難,許多人會選擇與另一半合資購買來減輕彼此負擔。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未來若是感情生變而發生糾紛,大多數都建議採用「共同登記」的方式,讓雙方都擁有房屋持份。
雙方都有完整的所有權,處分產權需經雙方同意,謄本上會記載共有人姓名。
雙方各自持有產權的一部分,謄本上除了記載共有人姓名,還會標註各自持分比例,倘若未來對產權處理有不同的想法,雙方仍可以自由處理自己持有的那一部分產權。
採共同登記雖然可以保障彼此的權益,但也會衍生出兩個小缺點:
房貸借款人只能擇一
共同登記僅限房屋,當到要申請房貸時,就只能有一人作為「借款人」。建議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來擔任「借款人」,徵信結果會較好,藉此能夠拿到較高的貸款成數。另一方則可以當「連帶保證人」,除了提高自己的房貸條件,也可以共同承擔貸款責任。
稅務問題
共同持有後的房屋,稅務也是共同分擔,除了地價稅稅單會變成 2 份,行政程序也會變 2 倍,需要各自辦理自用住宅稅率…等等。未來若要出售房屋,想使用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 10% 優惠稅率,兩人的優惠會一次被用掉,是比較可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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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有些人雖然是共同買房,但是可能出自於申請房貸、個人信用或是其他種種因素,只把房屋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將來產權處分出現糾紛,就可以考慮使用預告登記、借名登記或是抵押權設定這三種方式,來保障其他共同出資人的權益。
看到這裡,其實可以發現,無論是什麼身份,只要是合資買房,採取共同登記的分別共有,標註各自持分比例,對大家都最有保障。但若因各種因素,房產只能登記在一人名下,就使用預告登記來保障他人的權益!
項目 | 持有人 | 風險與缺點 |
共同登記 | 雙方共同持有 | 最公平、無風險 |
預告登記 | 僅一人持有 | 無法與法律效力抗衡 |
借名登記 | 風險最大 | |
抵押權設定 | 申辦手續成本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