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埔置地廣場因疑似超出桃園機場航高限制,引起不少地主與買房族關注。自己的土地是否位在機場禁限建範圍?查到的限建高度,又是不是建築物可以直接蓋到的高度?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查詢系統」,可以查詢基地是否落在進場面、水平面、轉接面或圓錐面,以及所在地的海拔限建高度。本文帶大家一步一步完成查詢,並說明正式開發前還要注意哪些問題。
航高限制查詢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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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查詢系統」:
臺中、嘉義、臺南、馬公及花蓮等軍民合用機場,還可能涉及國防部的禁限建規定,不能只看民航局這套系統。
| 查詢方式 | 怎麼操作 | 適合情況 |
|---|---|---|
| 全區查詢 | 放大地圖後,直接點選基地位置。 | 大致知道土地位置。 |
| 地標查詢 | 依縣市、行政區及附近地標定位。 | 土地靠近車站、學校等地標。 |
| 座標查詢 | 輸入 TWD97 或 WGS84 座標。 | 需要較精準定位基地。 |
進入機場地圖後,選擇「全區查詢」,利用放大、縮小及移動工具找到基地,再點選實際位置,系統就會顯示查詢結果。
這個方法最快,但基地位在管制區邊界時,游標相差幾十公尺,結果就可能不同。
選擇「依地標查詢」,依序選擇縣市、行政區、地標類別及附近地標。系統定位後,再放大地圖找到實際基地。
如果手上只有門牌地址,可以先到 Google 地圖或 Google Earth 找到位置,再取得 WGS84 經緯度,回到民航局系統選擇「依座標查詢」。
大型基地不要只查中央一個點
基地可能跨越不同管制面,建議至少查詢四個角落,並特別確認最靠近機場的一側。
點選基地後,系統通常會顯示以下資訊:
其中最容易看錯的是「限建高度」。假設系統顯示限建高度為海拔 54 公尺,並不代表建築物可以從地面往上蓋 54 公尺,還要扣掉基地本身的地面海拔。
初步可用高度=限建海拔高度-基地地面海拔高度
例如限建高度為海拔 54 公尺,基地地面海拔為 23 公尺,初步換算後,建築物從地面到最高點約剩 31 公尺。
正式申請時仍須使用主管機關認可的測量資料,不能只看一般地圖顯示的海拔高度。
查詢地圖會以不同顏色區分各種管制面,但不同機場的圖層顏色可能不同,不建議只靠顏色判斷。
比較準確的方式,是先點選基地,再確認系統顯示的「坐落位置」與「限建高度」。
| 管制面 | 簡單理解 | 高度特性 |
|---|---|---|
| 進場面 | 跑道兩端向外延伸的區域。 | 離跑道越遠,允許高度通常越高。 |
| 水平面 | 機場周圍上方的固定水平面。 | 以固定海拔高度管制。 |
| 轉接面 | 連接跑道、進場面及水平面的斜面。 | 位置不同,允許高度也不同。 |
| 圓錐面 | 接在水平面外圍、向外升高的斜面。 | 越往外,允許高度通常越高。 |
以桃園機場為例,圓錐面從水平面外圍向外延伸 2,000 公尺,高距比為 1 比 20,也就是水平向外每增加 20 公尺,允許高度增加 1 公尺。
航高限制不只看主要樓層,建築物最高點與其他障礙物也可能納入計算,包括:
因此,不能只拿建築執照上的主要建築高度,直接和系統查到的限建高度相比。正式檢討時,要確認整個建案最高點的海拔高度。
民航局系統主要提供民眾初步了解禁限建範圍,並不等同正式審查結果,原因包括:
一般買房族可以利用系統初步了解區域風險;建商、地主、危老或都更案件,則應在設計初期就請建築師及測量人員確認。
正式開發前,應先準備基地地號、界址座標、地面海拔、建築物最高點及施工設備高度等資料。
一般建築案件可先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建築管理機關確認,並在建照或變更設計程序中檢討航高限制。若案件需要飛航安全認定,再依主管機關要求送民航局、相關航空站或其他權責機關審查。
位在軍民合用機場周邊的土地,還要另外確認國防部公告的禁限建規定與申請窗口。
不一定。只要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沒有超過所在地的限建高度,仍可能申請興建。
不一定。系統顯示的通常是海拔高度,還要扣除基地地面海拔,才是初步可使用的高度。
不能自行認定。是否能以警示燈或標誌作為改善方式,仍須由主管機關依飛航安全評估。
若建築設計、屋頂設備、施工塔吊或基地高程資料有變更,仍應重新確認,建照也不能取代後續飛航安全查核。
使用民航局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查詢系統,可以先選擇機場,再透過地圖、地標或座標定位基地,查看所在地的管制面與海拔限建高度。
查詢時要特別分清楚海拔限建高度與從地面往上可蓋高度,並把屋突、水塔、天線、招牌及施工設備納入考量。
一般民眾可以把系統當成初步查詢工具;涉及土地開發、危老重建或新建大樓時,仍應取得正式測量資料,並由建築及飛航主管機關完成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