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買房後都會需要進行室內裝修,但多數人都搞不清楚,到底要不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關於這部分,就要從相關法規來看。本篇文章將詳細解說現行室內裝修申請相關法規,介紹哪些建築物、裝修工程,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同時說明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以及室內裝修許可費用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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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 77-2 條第一項第一款:「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從上述的法規可以看出,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的情形,有 2 種情況:
六層以上之集合住宅(公寓),就是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五層樓以下的集合住宅,即是屬於「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簡單來說,如果你家是 5 層樓以下的集合住宅 (3 戶以上),可不必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除非有要新增厠所或浴室,又或者是要作分間牆的變更,新增 2 間以上的房間 (避免老公寓隔間變套房出租);如果你家是 6 層樓以上(含 6 層)的集合住宅,不管是哪一層裝修,依照法規都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法規中所認定的「室內裝修」與多數人認定的有些不同,並非每項裝修工程都會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以下就來一起看看法規中所指的「室內裝修」有哪些項目。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 1.2 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從前面的法規可看出,需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的情況,大原則就是只要動到「固定」的天花板、牆面、分隔牆和隔間相關的室內裝修,會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而若是裝修項目是可以「活動」的,就不用申請。例如:鋁框拉門可以活動而「非固定」,所以不用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靠牆站的系統櫃,因為沒當隔間牆,所以也不用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建築法》第 95-1 第 1 項規定:「違反第 77-2 第 1 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
簡單來說,屋主、承租人和施工單位都可以被罰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得罰鍰,也就是兩者或三者並罰。
不過,目前住宅裝修會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的,大多數都在雙北市。台北巿政府於 2018 年 7 月後,開始嚴格查緝應申請卻未申請室內裝修的案例,凡是被檢舉,建管處會直接開罰。新北巿則是第一次被檢舉時,會給予補件的機會,第二次後就會直接開罰。其他地方政府則是都管得較鬆,許多網友都分享過「被檢舉後補件即可」。
為方便讓大家更清楚哪些裝修項目中,哪些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哪些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以下整理了一些常見的室內裝修工程項目供大家參考:
1. 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地毯)
2. 油漆工程
3. 木地板
※ 如果 RC 樓層要敲掉或重做,就要申請裝修許可
4. 換地磚
※ 如果有用水泥墊高地板,就要申請裝修許可
5. 櫃子
※ 靠牆站的櫃體施工都不用申報,如果櫃體有作為隔間使用就要申請裝修許可
1. 天花板
2. 拆牆或重砌牆,或改變分間牆
3. 牆面裝修:換壁磚、貼木心板。
※ 若動到地板結構體,如挖個洞、用水泥墊高,需另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而非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可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室內裝修前的「圖說審查」,另一個則是室內裝修完工後的「竣工查驗」,兩個部分都完成,整個室內裝修才算是合法的。目前台北巿和新北巿簡易裝修的室內裝修審查,都由建築師公會審核,其他縣市則須打電話詢問各縣巿政府相關單位申請流程為何。
以下就來看看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有哪些內容吧!
室內裝修許可證,要跟房屋所在地的政府申請,不過,一般屋主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須請以下專業人士之一提出申請:
建築師只能簽證設計部分,施工得再找有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證照的公司負責。
設計部分由領有室內設計證照公司負責,施工由領有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證照(以上可能是一家公司或兩家公司)。
設計由室內設計證照的公司負責,施工部分由建築工程管理、或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證照(有轉室內裝修證照)的公司負責。
※ 簡易裝修:指一般居家裝修,10 樓以下、面積 300 平方公尺(約 90 坪)以下;或 11 樓以上、面積 100 平方公尺(約 30 坪)以下,且沒有動到火消防區劃。
申請室內裝修許,會需要進行「圖說審查」,所以,需要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負責設計室內裝修圖,並在上面簽章後送交審查機構審核。
室內裝修許可證的審核機構,會因為各個地方政府的規定而有不同,以台北市自用住宅簡易裝修來說,「圖說審查」會由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進行,必要檢附的文件如下:
2. 涉及違章建築者應檢附既有違建照片及照片索引圖
3. 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申請書
4. 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圖說簽章合格申報表(含裝修平面圖)
5. 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1) 建築物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2) 建築改良物測量成果圖。
6. 建築物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即所有權人者免附)
7. 使用執照影本或前次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合格證影本(含其附表)
8. 原核准(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或室內裝修平面圖:(1) 得附清晰之 A3 規格縮影圖。(2) 應經資訊室用印。(3) 無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者,應檢附資訊室核發之無圖證明函及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之現況圖。
9. 室內裝修業(設計&施工)證件(建築師事務所附建築師開業證書):(1) 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營造廠檢附承攬手冊)。(2 ) 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3) 室內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4) 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術人員之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頁。
由於一般民眾多半會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公司代辦,因此,上述的文件,多數由建築師或室內裝修公司負責準備即可,要裝修的業主只需要準備以下 3 樣東西交給委託的建築師或室內裝修公司:
裝修許可證核發下來之後,張貼於施工地點明顯處,就可以開始進行室內裝修施工,裝修工程須依照許可證上核發的期限內,按設計圖說施工完竣。
室內裝修完工後,須再向審核機構辦理「竣工查驗」,以台北市自用住宅簡易裝修為例,須檢附的文件如下:
台北市的簡易裝修竣工完成後,審查機構經查驗相關申請文件都齊全後,就會轉交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整個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才算完成。
看完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會發現,整個過程要檢附的資料很多,過程也很長,而且還需要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設計公司提供相關的圖說設計資料,這也讓大家很想知道: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費用要多少錢?下面就讓我們繼續介紹室內裝修許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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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許可費用多寡,須看要申請的項目有哪些,申請項目愈多,費用愈高,目前業界沒有統一標準,根據網友們的分享,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費用可參考以下資料:
找建築師辦理一般室內裝修許可案辦到好,費用約 6 萬元;若有違建或結構變更者,會需要消防或其他認證者,室內裝修許可費用有可能到 8 萬元。
找有證照的室內設計公司自己辦,室內裝修許可費用行情約 4~6 萬都有人開。
有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費用的詳細收費細目,可參考下表:
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費用項目 | 費用金額 |
建築師公會送審規費 | 5,000 元 |
委託設計師或建築師或施工單位簽證填寫的申請書 | 1 萬元 |
審查核對圖說 | 2 萬元 |
準備相關文件 | 1~2 萬元 |
※ 有網友分享,新北巿跑照流程較繁鎖,所以會比台北巿多 1~2 萬元,台北巿室內裝修許可費用行情約為 6 萬元;新北巿室內裝修許可費用行情約為 7~8 萬元。
從室內裝修許可的相關法規,可整理出以下 2 個重點:
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流程如下:
有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費用,依照網友的分享,一個案件的行情價約 6~8 萬元,視工程項目多寡、有無違建或結構變更,以及是否需要消防或其他認證而有不同的價差。
許多人會覺得,房屋是自己的,為何室內裝修還要申請許可證?本文中也提過,法規定義中的「室內裝修」和大眾所認知的定義有些差距,法規中所規定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的裝修工程,都是會變動建築物本身結構,如果政府不好好控管這塊,很容易影響到左右鄰居的居住權益及公共安全,所以,如果要做天花板、拆牆、重砌牆、改變分間牆或牆面裝修,不要忘記要事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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