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 2023 年 7 月 6 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 2.0方案》,也就是囤房稅新制、囤房稅 2.0,新制除了改制為「全國歸戶」,讓在不同縣市各持有 2~3 間房屋的多屋族無法再避稅外,同時也針對持有多屋且未做有效使用的房屋持有人,調高其房屋稅的法定稅率上、下限,整體提高為 2%~4.8%,推估受囤房稅新制影響者約有 36 萬戶,以下整理 6 大民眾常見問題,以及囤房稅稅率圖解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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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囤房稅新制的稅率的圖解,從圖中可以看出,除了持有單一自用住宅、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以及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表準者的房屋稅率上限有調降,其餘都是調升。
目前全台 17 個縣市的「非自住房屋稅率」為1.5%,有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縣市包含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和連江縣。
囤房稅 2.0,即囤房稅新制,新制的內容主要有以下 2 重點:
囤房稅新制實施日期,預計為 2024 年 7 月,2025 年 5 月正式開徵!
根據財政部初估,囤房稅新制整套方案施行後,約有 36 萬戶的稅負將增加,可謂地方稅收整體增加 26 億元收入。
囤房稅新制規定,未來各縣市政府都要訂定「囤房稅差別稅率」,範圍調整為 2%~4.8% 之間,也就是說,各地縣市政府不能再自行決定,是否要訂定差別稅率。
目前囤房稅新制有規劃「特定住家用房屋」,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只要自用住宅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將從現行的 1.2% 調降為 1%,而「一定金額」的門檻標準,財政部將授權地方縣市政府自行訂定,預估約有 328 萬戶受益,將減少稅負約 24.35 億元。
※特定住家用房屋稅率優惠不適用豪宅!
對於因繼承而取得共有房屋者,適用稅率為 1.5% 至 2.4%,而非囤房稅新制的稅率 2%~4.8%。
對於目前持有多戶房屋的多屋族,只要將房屋出租,且每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的租金收入有達「租金標準」,就可以適用稅率 1.5%~2.4%;如果房東申請為「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則適用 1.2%。
另外,考量建商持有的房產本來就較多,因此,針對建商未銷售出去的餘屋,2 年以內,房屋稅稅率為 2%~3.6%;2 年後稅率則回到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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