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讓人民更主動參與都市更新,對於自主更新者,也就是由住戶主動發起的「自辦都更」,會提供都市更新補助。以下就來一起來看看,中央、台北市和新北市所提供的都更補助有哪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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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為持續協助民眾自主推動都市更新,訂定了《112 年至 115 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編列預算提供都更補助,鼓勵民眾自主辦理老舊建物重建、整建或維護。
此都市更新補助案的受理申請窗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案應於公告受理期限內提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初審,擬具審查意見、排定優先順序及建議補助金額,之後再由內政部營建署進行複審,複審通過後,就會報內政部核定都更補助。
※ 112 年度截止受理時間:2023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二)
想要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的都更補助,須符合以下 3 項條件:
內政部營建署對於都市更新補助項目,主要可分為規劃費和工程費 2 項,詳情如下:
「重建」的規劃費補助內容為:
「整建或維護」的規劃費補助內容為:
工程費的補助,僅有整建或維護的案子才有,補助的內容為:
內政部營建署提供的都更補助金額詳情如下:
重建規劃費的都更補助金額,會根據「都市更新會」的人數而有不同,通常都市更新會的人數愈多,重建規劃費補助金額就會愈高。
補助項目 | 人數級距 | 都更補助金額 | 都更補助上限 |
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 50 人以下 | 150 萬元以下 | 最高補助金額上限 500 萬元 |
50 人~ 100 人 | 每增加 1 人加 1.5 萬元 | ||
100 人以上 | 每增加 1 人加 1 萬元 | ||
擬訂權利變換計畫 | 50 人以下 | 100 萬元以下 | 最高補助金額上限 300 萬元 |
50 人~ 100 人 | 每增加 1 人加 1 萬元 | ||
100 人以上 | 每增加 1 人加 5 千元 |
整建或維護規劃費的都更補助金額,會根據總樓地板面積分級計算,面積愈大補助金額愈多。
補助項目 | 面積級距 | 都更補助金額 |
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 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以下 | 80 萬元以下 |
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5,000 平方公尺~ 1 萬平方公尺以下 | 面積超過 5,000 平方公尺,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再加計 1 萬元 | |
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0,000 平方公尺 | 面積超過 1 萬平方公尺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再加計 5,000 元。 | |
結構補強設計 |
| 以內政部核定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 50%或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書所載補強總工程費之 5% 為限。 |
整建或維護工程費的都更補助中,建築物外牆修繕及周邊環境整理的補助金額以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計算,上限為總工程經費的 45%;增設電梯的補助金額,為本項工程經費的 45%;結構補強的補助金額,則以施作部分樓地板面積計算上限為本項總工程經費 55%。
除了中央都市更新補助外,各縣市的地方政府也會提供自主更新的都市更新補助,基本上,都更重建補助的條件和項目,與內政部所訂定的規定差異不大,但在補助金額上限方面則有些差異。
以下為台北市和新北市都市更新補助金額的相關資訊,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台北市政府對於自主更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者,會提供的都更補助金額如下:
自辦都更的「都市更新會」籌組階段,台北市政府會在核准籌組日起 6 個月內,撥付 60% 補助費用,然後在「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起 1 年內,撥付剩餘的 40%。也可以在「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時,就得一次請領全額 80 萬的補助款。
在第一期都市更新會與受託團隊簽訂契約之日起 1 年內,台北市政府會撥付 20% 補助金;第二期都更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後 1 年內,撥付 50% 補助金;第三期都更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 1 年內,撥付剩下的 30% 補助費用。
申請人也可以在都更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 1 年內,申請一次請領全額。
※台北市都市更新補助每年會發布公告補助申請期間,而申請的金額則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支出憑證」為準,各款項不得逾申請補助總經費 1/2。
新北市政府對於自主更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者,會提供的都更補助金額如下:
如果申請報核時,未核定或得免擬具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者,得酌予提高補助額度,其中,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最高以 295 萬元為限;權利變換計畫最高以 325 萬元為限。
都更補助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 台北市 | 新北市 |
設立都市更新會 | X | 80 萬 | 10 萬 |
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定 | X | 250 萬 | 50 萬 |
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 150~500 萬 | 270 萬 | |
擬訂權利變換計畫 | 100~300 萬 | 250 萬 | 300 萬 |
從上表中央、台北市和新北市的都市更新補助金額可以看出,相比於中央的都更補助,台北市和新北市在民眾成立「都市更新會」時,就會核發一筆都更補助款,而中央則是要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委託契約後,才會給予都更補助款。
從都更補助金額上限來看,中央的上限金額較高,不過,具體可以領到多少補助和「都市更新會」的人數有關,如果想要領到最高 500 萬的都更補助,「都市更新會」的人數則需要至少 375 人,是一個很難達成的高門檻。
自辦都更要發起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相較於民辦都更和公辦都更,自主發起都市更新民眾會須要自行籌備相關資金,但是如果要有好的居住環境,每隔 30 年就會需要辦理都更,將老屋重建或整建。雖然有了政府提供的都更補助,都更案要完工仍需要準備很多錢,但這仍可以幫助許多想辦理都更的民眾減輕部分負擔,也算無不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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