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多數的中古屋買賣交易,都會需要有房屋仲介從中協助,對房屋買方和賣方而言,仲介服務費怎麼算?仲介費可以談嗎?就是非常需要關注的一個重點。以下就來為大家介紹,在買賣房屋交易的過程中,房屋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並解析大家最常問的「仲介費可以談嗎?」,要談又該怎麼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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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怎麼算?」,相關規範可以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在該法規規定,一般買賣房屋時,房屋仲介 (不動產經紀業) 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服務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的 6%,也就是說,在法規中規定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一個不動產成交案最多只能收取 6% 仲介費,至於買方和賣方個別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並沒有訂定。
雖然法規沒有規範買方和賣方個別收取的仲介費金額,但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中,是有一個既定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市場上的房屋仲介,一般根據成交價,向賣方和買方分別收取 4%、2% 的仲介費用。
以一名房屋仲介協助成交一間 1,000 萬的房子為例,賣方要付的仲介費金額為 40 萬 (1,000 萬 X 4% = 40 萬);買方要付的仲介費金額為 20 萬 (1,000 萬 X 2% = 40 萬)。
當然,根據房屋仲介所屬的公司規模,有時仲介服務費收費是有可能向下調整 1%~2% 的幅度。
想知道更多資訊,可參閱:房仲抽成規定:PTT 告訴你房仲仲介服務費抽成比例怎麼算
無論是對買方還是賣方而言,仲介費這種額外的成本,自然是能省則省,所以經常可以聽到有人詢問:「仲介費可以談嗎?」,而這個問題,主要要視房屋仲介所屬的不動產經紀公司內部規定而定,基本上可以分成「大型房仲直營店」和「加盟店、小型房仲或個人房仲」來看。
大型房仲直營店仲介費收費標準是制式的,房仲人員不能隨便調整,所以如果想要談仲介費是不太可能的,而且大多數大型房仲直營店對新人房仲,多半會採前半年保障底薪 5 萬元,但不能領仲介服務費抽成的制度,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仲介費收多少,都不會進入房仲的口袋,房仲自然也不怎麼會願意和買方或賣方談仲介費。
相較於大型房仲直營店,加盟店、小型或個人房仲的仲介費收費標準就沒有那麼制式,有些房仲為了要能促使房屋買賣順利成交,有時就會願意少拿一些仲介費。比較常見的作法是買賣雙方各少收 1%,也就是賣方收成交價的 3%,買方收成交價的 1%。
當然,這部分是會視情況調整,如果成交總價不高,仲介服務費總額也是有可能收滿 6%,房仲直接告訴你仲介費不可以談。
除了房仲業的規模大小外,地區也是影響仲介費是否可以談的因素之一,通常房價愈高的地區,仲介服務費就有比較高的機會可以談。以新北市來看,有很多房仲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是買方 1%、賣方 2%;但以桃園市來看,普遍房仲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是買方 2%、賣方 4%,而會有上述的差別,地區房價均價是主要的因素。
新北市房價均價高,30 年的中古屋只要地段夠好,還是有 2,000 萬起跳,所以,即使房仲只收 1% 的仲介費,還是有 20 萬以上的收入。然而,桃園市房價均價較低,許多房屋房價不到 1,000 萬,如果成交一間 900 萬的房屋房仲費只收 1%,那就只有 9 萬的收入,所以只要在房價較低的地區,房仲們往往會 6% 收好收滿,仲介費較不可以談。
那麼,如果想要和房仲談仲介費,可以怎麼談呢?以下提供 4 個談仲介費的方式供大家參考:
除了想要節省仲介費的心態外,房價談得不理想,算是許多買方或賣方想要減少仲介費的原因,如果最終的房價成交價和預期差很多,那這個就可以是與房仲另談仲介費的理由。
舉例來說,假設賣方原先設定房屋要以 1,500 萬元成交,結果最終成交價只有 1,300 萬元,等於少了 200 萬,若以這樣項理由去向房仲要求減少 1%,也就是 3% 的仲介費 39 萬,比原本應給的仲介費 52 萬 (以 4% 計算),少 13 萬,通常在對比損失多寡,房仲都會同意減少仲介費。
除了成交後價格不理想後才向房仲談仲介費,其實也是可以一開始在和房仲簽訂委託契約時就約定,仲介費將以將依「實際支付價格」高低,給予不同等級的仲介費。
舉例來說,可以在和房仲簽訂的委託契約中註明,若房屋成交價高於 1,000 萬元,仲介費將依成交價 4% 計算;若房屋成交價低於 1,000 萬元,仲介費將依成交價 3% 計算。這樣差別訂價的方式,雖然不一定省到仲介費,但是可以讓房仲在賣房議價時更為積極,賣方更能將房屋賣到好價錢喔!
對不動產經紀業來說,每月底或房市淡季 (農曆春節期間、農曆鬼月等),都是房仲業績壓力最大的時候,在這些時點,許多房仲會為了要達標無所不用其極,因此談仲介費時的議價空間也會比較大。
台灣的文化風氣中,較注重人情,因此,在各行各業中,許多只要有點交情,很多事都很好談。因此,如果想要談仲介費,直接找有點交情的房仲協助買房或賣房,其實也是一種談仲介費的方法。
除了仲介費用外,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其實還有其他各自要負擔的費用,以下簡單為大家整理房屋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要負擔的的費用:
費用種類 | 行情價 | 賣支付 | 買方支付 |
仲介費 | 房屋交易成交價 X 6% | 賣方 4% | 買方 2% |
代書費 | 10,000~20,000 元 | 賣方 0%~50% | 買方 50%~100% |
履約保證費 | 房屋交易總價 X 0.0004~0.0006 | 賣方 50% | 買方 50% |
想了解賣房要負擔的稅,可參考:【賣房】賣房要繳什麼稅?賣房繳稅項目整理、範例試算一次看
根據內政部的規定,一般買賣房屋的仲介服務費收費,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的 6%,而目前在業界,普遍各家房仲的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是:賣方 4%,買方 2%,有時房仲會視情況向下調整 1%~2%。
而大家關注的「仲介費可以談嗎?」,主要要看房仲所屬的不動產經紀公司內部怎麼規定,如果是「大型房仲直營店」通常仲介費不可以談;如果是「加盟店、小型房仲或個人房仲」,那麼房仲費就較有機會可以談。不過,如果房屋成交價格不高,通常仲介費也不可以談,所以,一般在房價均價較低的地區,許多房仲還是按照內政部的規定,向買賣雙方收滿 6%。
至於仲介費可以怎麼談呢?本篇文章整理了以下 4 個談仲介費的方式供大家參考:
雖然對於仲介費,大家多少都會希望少付一些,不過房仲也是一個相當辛苦的職業,如果在服務過程中沒有太多不滿意,其實也是可以不要特別和房仲談仲介費,畢竟房仲不是每天都在成交房屋,說不定 3 個月就只成交一戶,在沒物件可以賣的情況下,仲介們等於是沒有任何收入,建議大家還是要尊重專業,非必要還是不要執著於議價仲介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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