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膨時代,不少人希望透過買房持有硬資產保值。然而,台灣房價已處相對高點,許多人為降低資金門檻、分散風險,開始與親朋好友合資買房。專家提醒,合資買房容易衍生各種糾紛,事前溝通商議愈清楚愈好,最好立合約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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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房地產一直是熱門投資標的。疫情後全球經濟進入大通膨時代,更加速了置產保值的需求。面對高房價,民眾透過合資方式集結親友財力購房的現象日益普遍。
安新建經法務經理魏禮表示,合資買房通常涉及夫妻、情侶、朋友或親戚,主要面臨兩類糾紛:一是貸款由一人申請,利息等費用由兩人共同承擔,最終在賣房時出資額與獲利分配常出現歧異;二是登記在單一名下,未經協議或公證,導致另一人無法干預房屋處置。
魏禮指出,合資買房可分為共同登記與單獨登記。單獨登記即所有權登記在一人名下,其他出資者透過借名登記協議、預告登記或信託登記保護權益。
共同登記則所有出資者名字登記在權狀上,雖保障較多,但考量稅務、貸款、投資配置等因素,仍有不少人選擇單獨登記。
無論哪種方式,魏禮強調,合資者應事前詳細協議並立合約,最好請專業律師協助並公證。雖律師費用從幾千到幾萬不等,看似昂貴,但相較於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這筆費用相對值得。
事前做好保護措施總比事後補救來得好,例如借名登記後掛名者偷賣房屋,縱使打官司判決還錢,也可能僅取得債權憑證,保障有限。因此,事前協議詳盡最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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