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2021)年 7 月 1 日上路的房地合一稅 2.0 ,首次將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的納稅對象,希望藉著這一波的修法,來抑止預售屋市場的炒作與哄抬。自 7 月 1 日起,只要是交易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屋、土地交易,個人與營利事業都要分別向戶籍所在地及登記地國稅局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如果你是買賣換約的預售屋,可千萬別忘了報稅!
在今年 7 月之前,如果是進行預售屋的換約轉賣而有獲利,都只需要在隔年連著綜所稅一起報稅就好,但是隨著房地合一稅 2.0 正式施行,新的規定則規定所有透過預售屋換約而獲利的人,必須在 30 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預售屋的換約,是指該房屋所有權還沒轉移到原買方名下之前,原買方將契約轉讓給承接的買方。
由於預售屋從簽約到完工,通常都要兩年以上的時間,也因此有不少變數產生的機會。有些人急著用錢,或是看到房價漲想賺價差,因此考慮要換約轉賣。
這樣的狀況屬於契約的權利轉移,非產權轉移,待房屋完工後,建商也會將產權登記給承接原契約的買方,保固也是對著新買家,與原買家無關。
現在當下的法規還沒有明確規範,所以只要你的預售屋是可以換約的,那只要符合程序與繳交手續費,就可以進行換約。
預售屋的換約通常都是由原買家、新買家與建商之間來做交易,但是如果有透過仲介來做交易,也記得要憑發票金額來報稅扣除。
而如果沒有透過仲介公司交易,或是仲介費用未達售價 3%(或未超過 30 萬元),仍可主張扣除售價 3% 計算費用,最高 30 萬元為上限,不需舉證的費用。
今年的修法,就是針對預售屋而來,過去預售屋換約這個大漏洞,成了有心人士的炒作空間,所以政府也希望透過這樣的修法來抑止這樣的問題。如果你有預售屋換約的買賣,千萬要記得報稅,以免成為政府眼中的「大肥羊」,畢竟最高可以課徵到 45% 的房地合一稅,算起來是一筆很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