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在即,許多學生開始離開家或宿舍,轉為租屋族。好不容易看中一間房屋,接下來就是進入租房簽約流程。對於第一次租屋的新手來說,租屋簽約流程包含哪些步驟,也許並不是太清楚。本篇文章將詳細解析租房簽約流程,包含:租屋簽約要帶什麼?租屋簽約年齡及押金等租屋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約的第一步,就是要確認房東的身分,了解他是否有權出租房屋。通常會分 4 種情況請他出示不同的身分證明文件:
(一) 屋主:身分證、建物所有權狀
(二) 代理人:屋主和代理人的身分證、建物所有權狀、屋主親簽的授權書(證明他有代理屋主簽約的權利)
(三) 二房東:身分證、二房東和屋主的租約、轉租授權書(確認屋主有授權給他來轉租)
(四) 包租代管業者:租賃住宅服務管理人員證照、公司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轉租授權書(確認屋主有授權給這家業者來轉租)
另外,若想確認包租代管業者是否合法立案,可至「內政部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系統」查詢。
和房東簽約前,須確認租約內容是否都正確無誤,內容包含以下 8 項:
(一) 租賃地址和範圍
(二) 租約生效期限、可搬入時間
(三) 租金金額、押金金額(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其他費用(如:水電費、管理費、車位費等)及繳納期限
(四) 修繕責任的區分
通常與房屋結構相關的修繕歸房東處理,例如:漏水和壁癌;消耗品(如燈泡、濾水器濾心)歸房客處理。這部分亦可另外約定,但須於租賃契約中寫明。
(五) 房東提供的附屬傢俱設備狀況 (建議拍照存證)
(六) 承租時有無額外限制
可否開伙、養寵物、留宿他人等,皆屬於房屋使用的額外限制,最好在租賃契約中註明,以免日後有糾紛。
有關租屋寵物條款相關規定,請看:租屋寵物條款怎麼訂?防止租屋寵物糾紛,合約範本這樣寫!
(七) 提前解約的賠償
在內政部所提供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第 11 條的內容為:租賃雙方可約定是否可「提前終止租約」,若是約定「得提前終止租約」至少在 1 個月前通知對方,如未提前通知,應賠償最高 1 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但若是約定「不得提前終止租約」,那麼是否要支付違約金就須由租賃雙方協商。實務的作法,房客可以協助房東找尋新的房客進行將租約轉讓,或是讓房東扣押金作為違約金,金額上限為 2 個月租金。
有關租屋押金退還的相關文章,請看:【租屋糾紛PTT案例】租屋押金退還、提前解約、違約金上限總整理
(八) 其它事項
像是遷戶籍、申請補貼、租約是否公證等,都屬於其他事項。
這邊要提醒大家注意,租房簽約時,若有合約上有更改處,雙方要加蓋印章或共同簽名,才不會在未來發生糾紛。除此之外,內政部已頒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有些內容是不可以加註在租賃契約中,例如:禁止報稅、禁止遷戶籍等等,若是租賃契約上有內政部規定不得約定的事項,即使寫在租賃契約內也是無效的喔!
若上述租約內容都確認完成後,房東和房客就可以在租賃契約上簽名或蓋章,雙方各自保留一份租約,房客支付租金和押金,即完成租房簽約流程,租約就正式生效了!
根據內政部於民國 109 年 9 月 1 日公布的「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規定,租屋押金可由租賃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之總額。同時,房客應該要在簽約時給付押金給房東。因此,租屋簽約時,通常房客會需要準備 3 個月租金,包含 2 個月的押金和 1 個月的租金。
由於法規並沒有最低租押金的規範,所以,若是有遇到佛心的房東願意只收 1 個月租押金,房客就不用準備 3 個月租金那麼多錢。
學生或剛出社會的上班族第一次租房,肯定會不清楚租屋簽約要帶什麼,以下列出租屋簽約要帶的東西:
租屋簽約要帶的文具用品包含:原子筆、修正帶和印泥。
雖然在《民法》上的規定,簽名和蓋章效力相同,不過,台灣人簽約的習慣還是會簽名加蓋印章,所以租屋簽約要帶著印章會較佳。
房客提供身分證影本,主要是給房東留存查驗用,但目前法律並無規定房東或房客一定要提供身分證給對方留存。因此,若有個資外洩的疑慮,租賃雙方可協商不提供身分證影本。
除了租房簽約時年齡未達 20 歲的人,需要法定代理人 (父母或監護人) 陪同簽約外,如果是第一次租屋,這邊建議租屋簽約要帶親友。
主因是有第三人陪同,較能看到當事人未注意的事項,畢竟人的專注力有限,簽約時除了要審閱租賃契約內容外,有時還需要與房東周旋協商租屋契約條款內容。有親友陪同簽約,可以確保自己沒有漏掉一些重要但未注意到的事項,例如:某些家具已損毀、房屋有漏水等等。
大多數人的印象,成年的年齡是 18 歲,但是租屋簽約是適用《民法》的規範,而現行《民法》20 歲才算成年人,有能力自己簽訂租賃契約。雖然立法院已經修法讓《民法》法定成年年齡下修至 18 歲,但是這個法律效力是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才會施行,因此目前租房簽約年齡若未滿 20 歲,就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簽約。
由於許多五專生(15~20歲)與大學生(18~22歲)會因求學地點而須到外租屋,亦有些高職生也會提早進入就業市場而有租屋需求。依據《民法》第 77 條規定,租屋為日常生活必需時,租房簽約年齡即使未滿 20 歲,租賃契約仍有效力。
因此,若是租賃雙方簽約後有產生租屋糾紛,其中一方反悔、想規避責任時,不能主張租房簽約時年齡未達法定成年年齡,所以租賃契約無效。
受到傳統民間信仰影響,不只買房子要看日子,有人連租房簽約也要看日子,究竟租房簽約要看日子嗎?筆者認為「信者恆信,不信者不信」。租房簽約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不得不承認「租到好房帶你上天堂」。若是相信農民曆中的黃道吉日,租房簽約前看日子也無不可,只要租賃雙方在簽約日子的選定上有共識即可。
本文介紹了租房簽約流程的相關資訊,包含租房簽約要帶什麼?租房簽約年齡和押金的注意事項。最後再針對網友提出的:租房簽約要看日子嗎?這項問題進行解答。
在租房簽約流程的第二項:確認租賃契約內容,是租房簽約流程最重要的部分。因為租房基本上都是依據租賃契約來進行,未來要退租、提前解約,都會需要再回頭看最初簽訂的租約內容為何?建議第一次租房簽約的大家要謹慎小心詳閱租約內容!
《更多關於租屋相關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