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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是違建嗎? 頂樓加蓋所有權、如何檢舉及注意事項一次看

在台灣各縣市的公寓大廈頂樓,經常會看見一種用鐵皮屋加蓋的建築,一般被通稱為「頂樓加蓋」,通常,頂樓加蓋由最高層住戶建造,並且為最高層住戶專用。對於頂樓加蓋是否為違建、所有權屬於誰、是否能檢舉,以及作為住宅使用的相關注意事項,相信多數人並不清楚,本篇文章將為大家一一解答這些常見的頂樓加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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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是違建嗎

頂樓加蓋是因應台灣氣候環境而生成的建物

關於頂樓加蓋是否為違建,首先要先了解「頂樓加蓋是什麼?」,以及「台灣的頂樓加蓋形成原因」。

常見的頂樓加蓋是由鐵皮屋構成,多半是在建築物主體完工後,進行的「屋頂平台突出物的增建」(二次施工),而最初形成的原因,是為了解決頂樓長期在紫外線照射和多雨的環境下會產生的龜裂、漏水問題,也就是說,頂樓加蓋鐵皮屋,其作用類似於遮雨棚,可為最高層樓住戶遮陽、隔熱和防水。

圖片來源:建築世界

頂樓加蓋面積超過 1/8 屬於違建

頂樓加蓋的相關法規規定,頂樓加蓋建築面積 8 分之 1 內屬於合法建物,而超過面積 8 分之 1 就算違建。所以,對於「頂樓加蓋是違建嗎?」這個問題,主要還是要看頂樓加蓋面積究竟有沒有超過面積 8 分之 1 來判定,

而一般我們常見的頂樓加蓋鐵皮屋,面積很多都超過 8 分之 1,也就是說,現行所看到的頂樓加蓋鐵皮屋,很多都是違建。

頂樓加蓋合法興建面積示意圖

頂樓加蓋違建的管理法規

「舊有違建」、「既存違建」和「新違建」

由於台灣早期的建築風氣,在建築物主體完工後進行二次施工增建很常見,也導致了台灣有很多既存的違建物,因此,對於頂樓加蓋違建的管理,會根據違建物建造的時間點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分類為以下 3 種:

  1. 舊有違建:拍照列管、暫緩拆除
  2. 既存違建:拍照列管、暫緩拆除
  3. 新違建:即報即拆
頂樓加蓋違建拆除,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各縣市違建的管理法規對違建的規範有差異

每個縣市對於違章建築的管理法規有些許的不同,所以,要判斷頂樓加蓋違建是否有隨時被拆除的風險,需要另查閱各縣市機關訂定的「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例如:「新違建」在台北市的法規中,是指1995 年(民國 84 年)1 月 1 日以後興建的違建物;在台中市的法規中,是指 2011 年 4 月 21 日以後興建完成的違建物。

關於六都違建的管理法規中的各種違建定義,請參閱下表:

頂樓加蓋所有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7 條:「公寓大廈的樓頂平台是全體住戶都有權共同使用,不得約定由某特定住戶專用。」

由公寓大廈全體住戶共有

公寓大廈的頂樓加蓋在習慣上,會是最高層住戶專用,不過,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7 條,公寓大廈的頂樓平台是屬於公設之一,所以,頂樓加蓋所有權原則上並不屬於任何一戶住戶專用,應是公寓大廈全體住戶共有的。

許多房仲或屋主在出售公寓大廈頂樓物件,常會以「買頂樓送頂加」的話術吸引人購屋,也導致很多人都誤以為,買最高層樓可以同時購買到頂樓加蓋所有權,而且在市場上,公寓大廈頂樓若有加蓋鐵皮屋時,最高層戶在出售時,開價也會比同棟公寓大廈其他戶高很多。

頂樓露天客廳,圖片來源:591 租屋網

在某些公寓大廈中,確實有頂樓加蓋鐵皮屋讓最高層樓住戶專用的不成文規定,但即使如此,也不表示頂樓加蓋所有權就是最高層樓住戶的喔!

頂樓加蓋建物前應先取得所有住戶同意

正如前面所述,由於頂樓平台空間屬於全體住戶所有,所以,若想在頂樓加蓋合法建物,就必須取得所有住戶的同意,並簽訂「分管契約」,針對共有物如何使用與管理做約定協議,除此之外,還要向當地縣市政府主管單位申請建照、使用執照,才能在頂樓合法加蓋建物。

頂樓加蓋違建如何檢舉

想要檢舉頂樓加蓋違建,你需要準備「至少一張照片」和「違建的地址(或者大略的位置)」,照片的部張數越多、越清楚越好。準備好必備的資料後,可以透過以下 3 種方法進行檢舉:

一、書面檢舉

將「頂樓加蓋違建的照片」和「頂樓加蓋違建的地址(或者大略的位置)」,以實體書面的方式寄到各縣市的「工程管理處」。

二、電話檢舉

透過各縣市的市民專線來檢舉,分為「施工中案件」與「一般案件」,施工中案件須在 3 日內到現場進行勘察、一般案件則是應於 15 日內進行勘察。

  • 各縣市違建檢舉的聯絡窗口及電話
縣市別 單位名稱 電話
台北市 違建處理科 (02)27208889 分機 8440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02)22075911
基隆市 使用管理科 (02)24201122 分機 1818
桃園市 建築管理處拆除科 (03)3376541
新竹縣 使用管理科 (03)5518101 分機 2685
新竹市 使用管理科 (03)5269424
苗栗縣 使用管理科 (037)559870
臺中市 都市修復工程科 (04)23260525
彰化縣 使用管理科 04-7271071 分機 0541-0546
南投縣 使用管理科 (049)2245423 分機 483
雲林縣 使用管理及國宅科 (05)5522183
嘉義縣 使用管理科 (05)3620123 分機 174
嘉義市 使用管理科 (05)2252712
台南市 使用管理科 永華中心 (06)299-1111 分機 8157
民治中心 (06)632-4146 分機 5131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07)5619125 分機 316
屏東縣 建築管理科 (08)7333140
宜蘭縣 建築管理科 (03)9251000 分機 1382
花蓮縣 建築管理科 03-8230510
台東縣 建築管理科 089-326141 分機 342
金門縣 建築管理課 (08)2312876
連江縣 都計建管課 0836-22080
澎湖縣 建築管理科 (06)9274400 分機 267

三、網路線上檢舉

至內政部營建署的「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透過自然人憑證登入後,上傳「頂樓加蓋違建的照片」和「頂樓加蓋違建的地址(或者大略的位置)」,送出後即可完成頂樓加蓋違建檢舉申請。

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

※「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網」僅受理民國 101 年起施工中或新完工之違章建築案件,以及未核准之樹立及招牌廣告,若非此類型的違章建築案件,請透過各縣市政府其他管道舉發。

更多關於違建檢舉,請參閱:違建檢舉教學:匿名檢舉流程、電話、獎金一次告訴你

頂樓加蓋違建注意事項

頂樓加蓋違建問題之所以一直會受到關注,其中一項原因,是因為違章建築的安全性不如合法建築,每隔一段時間,新聞就會報出頂樓加蓋火災,有住戶因此逃生不及而死亡的消息。

以下整理頂樓加蓋違建的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一、電線和水管要定期檢查

頂樓加蓋是二次施工的產物,在電線和水管的配置很常有大問題,電線的部分,常見的作法是從原本的電力盤再另配電線,水管的部分,則多從共用水線接,因此,頂樓加蓋遇到跳電、滲水問題的機率很高,也增加了潛在危險,對頂樓加蓋住戶而言,電線和水管的定期檢查是不可忽略的注意事項。

二、規劃逃生路線

常見的頂樓加蓋多半用鐵皮屋搭建,然而,鐵皮對火的抵抗力並不如水泥好,若長時間使用冷氣、暖氣設備,很容易因大量耗電而導致電線走火,引發火災,所以,若要以頂樓加蓋為住處,規劃逃生路線是絕對不可忽視的重要注意事項。

法規中的頂樓加蓋僅為遮雨棚作用,作為住宅使用屬違法

頂樓加蓋的相關法規中,規範頂樓加蓋面積超過 8 分之 1 即是違建,因此,多數的頂樓加蓋鐵皮屋其實都是屬於違建。至於頂樓加蓋違建是否會被拆除,則需要視頂樓加蓋違建物的興建時間點為何,每個縣市的規範有些不同,若是被定義為「舊有違建」和「既存違建」,則會採拍照列管、暫緩拆除;若是被定義為「新違建」,則屬於即報即拆,只要被檢舉就會被拆除。

很多人誤以為頂樓加蓋鐵皮屋的所有權是屬於公寓大廈最高層樓住戶的,實際上,頂樓平台所有權是屬於公寓大廈全體住戶共有,所以,在頂樓平台興建的建物所有權自然也是屬於共有,應算是公設,即使社區默認讓最高層住戶專用,也不代表最高層住戶擁有頂樓加蓋所有權。

由於常見的頂樓加蓋鐵皮屋的規劃設計並不如合法建物,因此,建議想將頂樓加蓋作為租賃使用,或是自己作為另一個居住空間,要留意的注意事項除了電線和水管要定期檢查外,還要考量並規畫適當的逃生路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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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