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囤房稅 2.0 )」,決議未來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稅率上限可能由現行 3.6% 調高至 4.8%,預計明年實施、後年課稅,預估推出後約有超過 49 萬戶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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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房屋 3 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 1.2%,第 4 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 1.5%~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而一般俗稱的囤房稅,指的就是多屋族第 4 戶起被視為「非自住」課徵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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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目前提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囤房稅 2.0 )」,除了將調整囤房稅稅率為 2%~4.8%,還將「縣巿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也就是說,原本多屋族可以在不同縣市持有 2~3 間房,仍可適用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改「全國歸戶」後,房屋跨縣市者,須自行選擇申報縣市,原本在部分縣巿各擁有 2、3 戶房屋者,將會面臨要繳納囤房稅,初估約有 49 萬戶受影響。
日前財政部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囤房稅 2.0 政策改採「全國歸戶」的態度,有 10 個縣市同意採取全國歸戶,但仍有超過半數的縣市反對,主因是稅籍資料、法規仍不夠完善。另外,外界也擔心,稅率或稅基較高的縣市,恐被作為登記「自用住宅」的首選,將影響各縣市的稅收,造成縣市間有角力的問題。
※目前有開徵囤房稅的縣市有: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
現行的囤房稅課徵標準,多屋族可以透過將自用住宅集中在囤房稅稅率 3.6% 的縣市,非自用住宅放在囤房稅稅率最高 1.5% 的縣市來避稅,但在囤房稅 2.0 施行後,將改採「全國歸戶」,想要採用這樣的方法避稅就再也行不通了。
囤房稅 2.0 政策實施後,若多屋族持有的房屋是新屋或坐落於蛋黃區,要繳納的囤房稅就會大幅增加很多,不過多屋族是否會因此拋售手中的物件,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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