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租屋補助申請已經開放了,但卻有不少網友反應,自己的租賃契約中被房東寫了「禁止申請租金補貼」而無法申請。不過,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內政部早已於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為確保租賃雙方權益,台南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抽查台南市各大賣場的銷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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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不僅大專院校眾多,台南科學園區內更是有不少外地來的就業人口,所以租賃市場非常活躍。為了確保市場上的「住宅租賃契約」都符合新的政策,台南市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抽查各大通路的契約書,包括書局、文具店、便利商店以及生活賣場等等。
經過對 8 間販售通路,共 27 份契約書的檢查,所有契約書都符合內政部最新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在簽訂租賃契約前,建議大家一定要詳細閱讀租賃契約內容,是否有內政部規定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確保自己的權益。一旦有發現租賃契約內容有不合法規的規定,一定要請房東進行修正後再簽約,例如:禁止申請租金補貼,否則將「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就是一種不合法的內容。
目前,按照內政部最新規定,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是自己的權利,不需經房東同意,換而言之,從現在起租屋族們可以毫無顧慮地去申請租金補貼囉!
根據內政部的說明,如果房東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解除契約,基本上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規定,主張約定無效,如不改正者,可處 3 萬~30 萬元罰鍰;若仍拒不改正者,可加重處 5 萬~50 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假如大家在租屋時遇到了任何問題或爭議,歡迎請直接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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