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許多夫妻選擇不生小孩,享受著 2 人世界的生活,不過這樣的決定,就要在生前做好遺產規劃,否則當夫妻其中一方的大限來臨時,夫妻過去辛苦賺得的不動產和錢財,很可能會要和配偶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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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依順序為:
如果夫妻在生前沒有立遺囑規劃遺產分配,在沒有子女、父母又都過世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就會具備遺產分配的資格。
舉例來說,小美的丈夫過世了,其目前居住的房產登記在丈夫名下,如果小美的公婆皆尚在世,該房屋將由小美和她的公婆共同繼承;如果小美的公婆都已過世,那麼小美就要和她先生的兄弟姐妹們共同繼承房產。
※ 具有繼承權之人如不想繼承須主動「拋棄繼承」。
現今社會許多人屬於頂客族 (不生小孩的雙薪家庭),這些族群的人因為沒有子女,如果沒有在生前就將遺產分配規劃好,通常過世後,財產就會由配偶和被繼承人的父母共同繼承,或是由配偶和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從某個角度來看,配偶的權益是被侵害的,因為別人可以因為血緣關係,就獲得長年來夫妻共同努力的財產。
想要避免上述的問題,除了趁年輕生個小孩、增產報國外,在生前立下遺囑、寫明遺產分配,或是直接透過贈與的方式,將財產移轉給配偶,都可以避免財產落入父母或兄弟姊妹的手中。
依照目前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之間財產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土地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贈與,只要繳納贈與契稅即可,大家可以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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