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隨著時代的改變,開始逐漸萎縮,許多農地現今都是休耕,或是將其作為其他用途,不過,農地上若搭建未經核准的建物、鋪設水泥等未作農業使用,一旦被稅務人員查到,是有可能會被要求補繳納高額的地價稅喔!
👉 加入我們的臉書粉絲團、社團、IG與 Line 社群,獲取各種購屋必備知識!👈
近期有一名長年務農的老先生,考量年事已高,加上兒子從事建材生意需要倉儲空間,於是決定不再繼續在農地上種植作物,並在其中一分農地上搭建鐵皮屋當做倉庫,前方也特別整地、鋪設水泥,準備當作停車場使用。
然而,在經過稅務人員上門稽查後,老先生就被要求必須補繳近 2 年的高額地價稅,原因在於,按照目前的法規規定,在課徵田賦 (目前停徵) 的農地上搭建未經核准的建物、鋪設水泥等未作農業使用,就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而老先生於 109 年起在農地上搭建鐵皮屋,並且鋪設水泥作停車使用,表示該土地已不符課徵田賦規定,應自 110 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徵收田賦,另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保護區及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有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等情事,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亦可徵收田賦。
如果農民想要在農地上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則必須取得容許使用或使用執照,才可適用田賦;但如有搭建鐵皮屋、鋪設水泥、放置廢棄物、庭園造景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則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應改課地價稅。
雖然本文中的老先生,被稅務人員要求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過,只要老先生在日後又將農地恢復農業使用,並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就可以再向地方稅務局提出回復農地免稅的資格。老先生也可以在農地上興建住宅,依據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在當年 9 月 22 日前向稅務局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房市、話題新聞或居家小知識,歡迎大家點擊以下任一 LOGO。追蹤我們的 Facebook 粉絲團 、IG加入官方 Line 帳號或 Line 社群一起討論。
《更多稅務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