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房屋稅修正條例》(囤房稅2.0),未來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者,房屋稅率將從現行 1.5%~3.6%,調整至 2%~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稅,新制最快自民國 113 年 (2023 年) 7 月 1 日施行,114 年 (2025 年) 5 月正式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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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的《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內容包括以下 5 點:
另外,針對「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將自 3.6% 調降為 1.5%~2.4%,藉以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滿足租屋族居住的需求,同時兼顧繼承共有房屋難以有使用共識,而導致的「非自願性空置」情形。
而建商的待售餘屋部分,考量建商興建房屋,可增加房屋市場供給,且購屋款項高,購屋者多需考量一段時間才會決定購買,因此應給予建商一段合理的銷售時間。根據修正通過的《房屋稅條例》內容,建商持有 2 年以內的餘屋,法定稅率調整為 2%~3.6%;超過 2 年的房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稅率範圍為 2%~4.8%。
台灣囤房的問題一直嚴重,有錢人不斷買房、囤房,甚至炒高房價,讓很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子,如今囤房稅終於三讀通過,讓許多立委都感到高興。不過,由於台灣很多房產的房屋稅課稅稅基不算高,尤其是屋齡高的中古屋,所以即使調高了稅率,對許多持有多戶房屋的囤房大戶而言,影響力仍有限。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認為,日後應要求財政部讓稅基等同於市價,才能發揮囤房稅該有的效果。
要落實居住正義,實施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只是一個開端,台灣在很多方面仍尚須努力,除了持有房屋稅稅基偏低的問題外,還有年輕人普遍低薪而買不起房的問題,亦是需要想方設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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