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的交易糾紛時有所聞,而最常發生的一個就是「廣告不實」。由於預售屋從簽約到完工的時間長達兩年以上,因此完工後發現與當初廣告內所給出的內容有所差異的問題一直是爭議,而公平會於上個月表示將會積極調查,若查到有廣告不實的事實,最高可以罰款 2,500 萬,希望藉此給建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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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台中市才傳出有建案宣稱兩小時完售,事後被爆根本是廣告不實,而這樣的情況卻也不是第一次發生。公平會表示,針對預售屋廣告不實,一但經查證屬實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將開罰 2,500 萬罰鍰,而且將會採主動的態度來稽查,不再像是過去等到聯合稽查才一次查緝。
市場上的預售屋建案之廣告不實爭議實在太多,許多建商都在大玩文字遊戲,告訴消費者「完售」,卻根本不是真的,充其量只是拿了紅單,表達購買意願的人數很多,實際上的金額、面積等等詳情根本都不知道,實在難以被稱為「完售」。
公平會表示該單位負責處理的問題是「交易秩序」,而預售屋的廣告不實就屬於干擾交易秩序的其中一環。公平會主委李鎂表示:「民眾一生可能只買一、兩戶房子,買房子一定非常慎重,會考慮經濟負擔,因此預售屋的內容,包括幾個房間、公設比等資訊只有建商、廣告主知道,更有義務提供透明完整資訊,讓消費者在慎重情況下,去從事一生只有一、兩次的交易。」
公平會主委也提醒消費者要注意建商或代銷業者的話術,並要主動要求建商告知整體建案的交易進行到什麼程度,別只看到建商打出「完銷」或者「即將完售」,就一時心急而做出決定。
預售屋的廣告不實若屬實,除了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之外,也可能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將視情節重大與否決定裁罰的金額,範圍在 5 萬到 2,500 萬之間,並可以連續開罰。
針對預售屋的廣告不實,公平會表示將會積極配合聯合稽查小組的作業,而且也會主動自行處理民眾的舉發案件,只要一旦有廣告不實的疑慮,公平會就會派人處理。
公平會主委李鎂重申,公平會不反對任何促銷手法,但基本精神是不可以有欺瞞、不實或顯失公平的行為;而未來有有類似的廣告不實,公平會會主動調查,因為建商是掌握資訊的一方,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應該將資訊透明,並向社會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