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6/11 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案,將原訂於2024 年 6 月 14 日到期的節能家電退稅措施延長至 2029 年 12 月 31日,延長幅度達四年半。
未來購買符合節能標準的電冰箱、冷暖氣機與除濕機,每台最高可退 2000 元貨物稅,並可由消費者自行申請退稅。這項措施旨在持續推動節能減碳政策,鼓勵民眾選購高效能的節能家電。
目前的退稅措施已經涵蓋了經經濟部核定的第一級或第二級能源效率家電產品,消費者可享每台最高 2,000元的貨物稅減免。
原定退稅政策將於2024年6月14日到期,然而,行政院考量到節能減碳的重要性,提出修法草案,並在立法院協商後最終決定將此政策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
根據修正案規定,自2025年6月15日起,凡購買符合節能效率標準的新品家電(如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且未退貨或轉售者,都可以享有退稅。具體申請程序及所需文件將由財政部和經濟部另行公告。
對於已經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或是計畫參與延長優惠政策的人,了解退稅申請與查詢進度的詳細步驟是至關重要的。根據以往的經驗,退稅最快可在5天內完成,但如果申請文件較多,則可能需要長達兩個月才能退回。
除了撥打各縣市國稅局電話外,消費者也可以透過財政部網站進行線上查詢。在財政部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頁面中,提供了「消費者進度查詢」功能,消費者可依據身分證號碼、收件編號等進行查詢,隨時掌握申請進度。
針對節能家電退稅的申請,消費者需提供以下文件:購買發票、產品型號證明、身份證明等資料。具體要求將由財政部和經濟部進一步公告。
此次退稅延長政策,不僅能減輕民眾更換舊有家電的負擔,還有助於持續促進環保及節能減碳的長期目標。隨著政策的延長,民眾有更多時間選擇適合的節能家電,並享有退稅優惠,提升生活品質的同時也貢獻於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