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預售屋之後想解約,最讓人緊張的通常不是「能不能解約」,而是「到底會損失多少錢?」有些人擔心訂金拿不回來,有些人已經繳了簽約款、工程款,更怕一解約就被建商全數沒收。
其實預售屋解約費用不是單看「已經繳多少」,而是要回到契約裡的違約金約定、已繳款項,以及雙方協商結果來判斷。
本文整理預售屋解約費用怎麼算、違約金常見上限、訂金與工程款能不能退,以及不同付款階段的退款試算,幫助買方先抓出大概損失範圍,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跟建商協商。
預售屋想解約時,建議先不要只問:「我已經繳的錢能不能退?」更精準的問法應該是:「我已經繳多少?契約違約金怎麼寫?扣完之後還剩多少?」
預售屋解約費用通常會看這 3 件事:
| 計算項目 | 白話說明 | 為什麼重要 |
|---|---|---|
| 已繳款項 | 你目前已經付給建商多少錢 | 會影響可退金額或是否還要補差額 |
| 違約金約定 | 契約寫買方違約時要賠多少 | 是解約成本的核心 |
| 解約原因 | 是買方不想買,還是建商有問題 | 會影響是否需要賠、能不能談降低 |
簡單來說,如果是買方自己不想買,建商通常會主張違約金;如果是建商有遲延、契約不符、廣告不實等問題,買方就可能有不同的主張空間。
預售屋違約金可以把它理解成:買方簽約後不買了,依契約可能要賠給建商的錢。
行政院公開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目前可查到 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版本;行政院也公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 112 年 6 月 19 日修正的部分規定,自 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實際解約時,仍應回到買方手上的契約內容與個案狀況確認。
預售屋買方違約時,常見討論重點是違約金最高以房地總價款 15% 為上限概念。這裡要特別注意,不是 5%,也不是只扣訂金就一定結束。
| 預售屋總價 | 15% 約是多少 |
|---|---|
| 1,000 萬元 | 150 萬元 |
| 1,200 萬元 | 180 萬元 |
| 1,500 萬元 | 225 萬元 |
| 2,000 萬元 | 300 萬元 |
不過,15% 是常見上限概念,不代表每個案件一定都會扣滿 15%。實際仍要看契約怎麼寫、雙方怎麼協商,以及是否有建商違約或其他爭議。
房地產小白可以先用這個簡單公式理解:
已繳款項 − 違約金 = 可能退還金額
如果算出來是正數,代表扣掉違約金後,理論上還有可能退回部分款項。
如果算出來是負數,代表已繳款可能不夠抵扣違約金,建商可能進一步要求補差額。
| 試算結果 | 代表意思 |
|---|---|
| 已繳款 > 違約金 | 扣除違約金後,剩餘金額可能退還 |
| 已繳款 = 違約金 | 已繳款可能剛好抵扣完 |
| 已繳款 < 違約金 | 已繳款可能被扣完,甚至可能被要求補差額 |
但要提醒,這只是最簡化的試算邏輯。實際退款還會受到契約條款、雙方協商、是否有其他費用、建商是否願意讓步等因素影響。
很多人買預售屋時,第一筆錢通常是「訂金」、「保留金」或「預約金」。這筆錢能不能退,要看你當時簽的是什麼文件,以及文件裡怎麼寫。
常見狀況可以這樣看:
| 階段 | 常見情況 | 可能結果 |
|---|---|---|
| 只付保留金,尚未正式簽約 | 可能還在保留戶別階段 | 有機會協商退還,但要看文件 |
| 已簽訂購單或預約單 | 可能已有初步約定 | 可能被扣部分或全部訂金 |
| 已簽正式買賣契約 | 契約關係較明確 | 通常會進入違約金與解約計算 |
所以不能只看它叫「訂金」還是「保留金」,重點是文件內容有沒有寫明退訂條件、保留期限、違約責任,以及是否已進入正式契約。
如果已經簽正式買賣契約,並且陸續繳了簽約款、工程款,解約時通常會一起納入計算。
簡單來說,建商不一定是「訂金沒收就結束」,也不一定能「全部款項都不退」。比較常見的邏輯是:先看買方違約金是多少,再從買方已繳款項裡扣除。
| 款項 | 白話說明 | 解約時怎麼看 |
|---|---|---|
| 訂金 | 下訂或保留戶別時繳的錢 | 要看當時文件與是否已簽約 |
| 簽約款 | 正式簽約時繳的錢 | 通常會併入已繳款計算 |
| 工程款 | 依施工進度分期繳的錢 | 繳得越多,退款與扣款金額越需要算清楚 |
| 車位款 | 若有購買車位可能另計 | 要看契約是否合併計算 |
| 代收款 | 規費、代辦費等 | 是否退還要看性質與實際支出 |
對買方來說,最重要的是先整理出一張「已繳款明細表」,包括付款日期、金額、名目、收據或匯款紀錄。沒有整理清楚之前,不要急著跟建商口頭談退款。
假設買方買了一間總價 1,200 萬元的預售屋,已繳訂金 10 萬元,但還沒有正式簽買賣契約。
這種情況的重點不是直接用 15% 試算,而是要先看下訂時簽的文件:
| 檢查項目 | 重點 |
|---|---|
| 是否已簽正式買賣契約 | 若尚未簽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
| 訂購單是否寫明不可退 | 若有明確約定,建商可能主張扣款 |
| 是否有契約審閱期問題 | 若程序有瑕疵,買方可進一步確認 |
| 銷售人員有無承諾可退 | 最好有文字紀錄佐證 |
這種階段通常金額較小,但爭議也常發生在「到底只是保留,還是已經成立契約」。買方要先把訂購單、收據、對話紀錄找出來,不要只憑印象處理。
假設買方購買總價 1,500 萬元的預售屋,目前已繳訂金、簽約款、工程款合計 150 萬元。若契約約定買方違約金以房地總價 15% 計算:
1,500 萬 × 15% = 225 萬元
這時候試算結果會是:
150 萬 − 225 萬 = -75 萬元
也就是說,若建商主張完整違約金,買方已繳的 150 萬可能不夠扣,理論上還可能被要求補 75 萬。
但這不代表每個案件都一定會這樣結束。買方仍可檢查契約是否合理、建商是否願意協商、是否有建商違約情形,或違約金是否有可調整空間。
假設買方購買總價 1,500 萬元的預售屋,目前已繳 300 萬元。若違約金以總價 15% 計算:
1,500 萬 × 15% = 225 萬元
試算結果會是:
300 萬 − 225 萬 = 75 萬元
這代表如果最後以 225 萬作為違約金,扣除後可能還有 75 萬元可以討論退還。
但實際退款日期、退款方式、是否另扣代辦費或其他費用,都要在解約協議中寫清楚,不能只靠口頭承諾。
貸款不足是近年很多買方遇到的問題。買預售屋時以為可以貸 8 成,交屋前銀行實際只核貸 7 成,突然多出數十萬甚至上百萬自備款壓力。
但要注意,貸款不足不一定代表可以無條件解約。
| 情況 | 可能結果 |
|---|---|
| 契約有明確約定貸款不足處理方式 | 依契約約定處理 |
| 買方收入、信用或負債比導致貸款不足 | 可能被視為買方資金安排問題 |
| 建商或銷售曾保證貸款成數 | 需保留文字、錄音、廣告或對話紀錄 |
| 銀行鑑價不足 | 可向多家銀行詢問,並保留核貸資料 |
如果是貸款不足想解約,建議買方不要只說「銀行貸不出來,所以我要退」。比較好的做法是整理銀行核貸結果、鑑價資料、當初銷售說法與契約條款,再跟建商談協商方案。
有可能。
很多買方以為:「反正我只繳了 50 萬,最差就是 50 萬沒了。」但如果契約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已繳款,建商可能主張買方要補足差額。
| 預售屋總價 | 已繳款 | 若違約金為 15% | 試算結果 |
|---|---|---|---|
| 1,000 萬 | 50 萬 | 150 萬 | 可能不足 100 萬 |
| 1,500 萬 | 150 萬 | 225 萬 | 可能不足 75 萬 |
| 2,000 萬 | 300 萬 | 300 萬 | 可能剛好抵扣 |
不過這仍只是試算,實際是否補差額、補多少、能不能協商,都要看個案。
不一定。
如果買方已繳款低於或等於違約金,實務上買方可能會感覺像是「全部被沒收」。但如果已繳款明顯高於違約金,超過部分就應該回到退款討論。
買方可以向建商要求提供:
如果建商只說「全部不能退」,但沒有清楚說明依據,買方應要求建商提出契約條款與計算明細。
前面講的是「買方自己不想買」的情況;但如果是建商有違約,費用計算就不能只用買方違約來看。
例如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中,對於賣方遲延開工、逾期未取得使用執照等情況,會涉及買方解除契約與賣方返還價款、違約金等規範。行政院公開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與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都是買方檢查契約內容的重要依據。
常見可檢查的建商問題包括:
如果是這類狀況,買方不要急著接受「你解約就是你違約」的說法,應先整理契約與證據,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
如果買方確定想解約,建議談判前先準備 4 份資料。
包括預售屋買賣契約、付款方式、建材設備表、車位約定、履約擔保資料等。
把每一筆付款列出來,包括日期、金額、名目、收據、匯款紀錄。
例如貸款不足、家庭變故、財務壓力,或建商遲延、廣告不實等。不同原因會影響談判方向。
例如希望違約金降低、分期處理、退還部分款項,或改走換約、轉讓。
談解約時,不建議一開始就只說「我要退錢」。比較好的方式是請建商提供完整試算,再針對違約金與退款條件協商。
不一定。15% 是常見上限概念,不代表每個案件都一定扣滿。實際要看契約內容、違約原因、雙方協商,以及是否有建商違約或其他爭議。
不一定。要看下訂時簽的是保留單、訂購單還是正式契約,也要看文件裡有沒有寫清楚退訂條件。若還沒正式簽約,仍有可能協商。
不一定。已繳工程款通常會併入已繳款項計算,再看違約金是多少。如果已繳款高於違約金,超過部分可進一步討論退還。
不一定。除非契約有明確約定,否則貸款不足可能被視為買方資金安排問題。建議保留銀行核貸資料,再與建商協商。
可以請建商提出契約依據與計算明細,包括違約金怎麼算、已繳款怎麼抵扣、是否還有其他費用。如果金額重大或談不攏,建議諮詢律師、不動產專業人士,或尋求消費爭議申訴、調解途徑。
| 你想知道的問題 | 重點答案 |
|---|---|
| 預售屋解約費用怎麼算? | 先看已繳款,再看契約違約金 |
| 違約金常見怎麼看? | 買方違約時,常見以房地總價 15% 作為上限概念 |
| 訂金可以退嗎? | 要看簽的是什麼文件,以及退訂條件怎麼寫 |
| 工程款可以退嗎? | 會併入已繳款計算,扣除違約金後才看是否可退 |
| 已繳款少於違約金怎麼辦? | 可能被扣完,甚至可能被要求補差額 |
| 已繳款多於違約金怎麼辦? | 超過部分可回到退款討論 |
| 建商有問題怎麼算? | 不應只用買方違約處理,應檢查契約與證據 |
預售屋解約費用的核心,不是單看「我繳了多少錢」,而是要看「契約違約金是多少」以及「已繳款扣完後還剩多少」。
如果是買方自己不想買,通常會進入違約金與退款協商;如果是建商遲延、契約不符或廣告不實,買方則應先整理證據,確認是否有主張建商違約的空間。
建議在提出解約前,先把契約、付款紀錄與試算表整理好,再跟建商談,避免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做出不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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