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癌和漏水,是中古屋最常見的瑕疵,為了避免這些瑕疵,有些買方會在過戶交屋後安排專業的驗屋公司協助驗屋,但是,若是中古屋驗屋後發現了壁癌和漏水,該如何處理呢?本篇文章將一一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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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驗屋的時間點,關乎到買方是否容易請賣方負修繕責任,通常是安排在過戶後,依照屋主的意願,可能會是交屋前或交屋後。若是驗屋的時間點安排在交屋前,賣方因為尚未拿到尾款,通常比較願意處理;若是中古屋驗屋是安排在交屋後,這時不僅房屋已完成過戶,賣方一般也依約拿到尾款,若買方因為驗屋驗出漏水和壁癌問題,而不給付賣方尾款,反而會吃上違約官司。
關於中古屋驗屋時間點,請看:【中古屋驗屋流程】中古屋驗屋時間點,在交屋前還是交屋後?
所以,若是在中古屋交屋後驗屋才發現壁癌和漏水問題,只能買方自己出錢修繕,或者按照《民法》向賣方提出負「瑕疵擔保」責任。但買方要向提出「瑕疵擔保請求權」,仍然需要符合一些要件,下面將依據不同情況分別講解。
有關中古屋瑕疵擔保責任範圍,請看:中古屋瑕疵擔保責任範圍有哪些?磁磚破裂、壁癌和漏水算嗎?
依照內政部規定,中古屋買賣,賣方有義務填寫房屋的現況說明,紀錄在「不動產說明書」中,包含:有無出租出借、水電瓦斯供應情形、有無消防設施、有無住戶規約、滲漏水、有無違建、有無鋼筋裸露等瑕疵情形。
有關不動產說明書的介紹,請看:什麼是不動產說明書?不動產說明書看 9 大重點
一般來說,若是下斡旋或雙方簽約之前發現,不動產說明書與房屋現況不合,雙方比較不會有爭議,買方也可直接選擇不買;若是簽約後才發現,就可依照不動產說明書的內容主張權利。
因此,如果買方是在驗屋時發現房屋有壁癌和漏水等等瑕疵,而賣方又沒有在不動產說明書上寫明,買方可以要求賣方修復瑕疵,若賣方不從,買方就可以按照《民法》的規定,請求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如果賣方已經在不動產說明書寫明:「房屋有壁癌和漏水的瑕疵」,那麼,買方就不能向賣方要求修復或請求「瑕疵擔保」責任。
雖然《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期限是交屋後 5 年內,但實務上習慣會以 6 個月為準,因為即使過戶交屋後,有一些不能馬上發現的瑕疵,在過戶交屋後半年內應該都可以檢查出問題,再者,超過 6 個月後發現的瑕疵,買方也比較難認定是在交屋前就存在的瑕疵。
所以,如果你在中古屋驗屋時發現了壁癌和漏水,就要在發現時立即通知賣方,謹慎一點可以用存證信函通知。
有些屋主會認為,在中古屋買賣契約上寫「現況交屋」四個大字,就代表房屋過戶交屋後自己可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實際上,「現況交屋」有 2 個重點需特別注意:
一、現況交屋不代表放棄法律上的請求權
二、現況交屋的「現況」,是看屋簽約時可否察知的「現況」
由上述可知,即使賣方在中古屋買賣契約上寫了「現況交屋」,買方若在中古屋驗屋後發現壁癌和漏水問題,且這個「現況」並非是看屋時就可以察覺的,那麼賣方仍然是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買方買下了「現況交屋」的中古屋,但漏水和壁癌的問題是經過專業驗屋才能發覺,那麼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
有關現況交屋,請看:「現況交屋」賣方就不負瑕疵擔保了?看看民法、PTT網友怎麼說!
常見的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條款有以下寫法:
「賣方就系爭不動產之全部或一部(XXXX 範圍)不負民法瑕疵擔保責任」。
「買方自願放棄系爭不動產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權、賣方排除民法瑕疵擔保責任」。
「買方就系爭不動產可能有 XXX 瑕疵部分已知悉,賣方對此不負民法瑕疵擔保責任」
普遍大眾的認知,中古屋買賣契約書上寫明「賣方不負民法瑕疵擔保責任」,買方若是簽名就代表「放棄瑕疵擔保請求權」,日後有房屋有任何瑕疵都不能找賣方。但實際上,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條款是僅適用於「自售房屋」的情況,若是委託仲介銷售,仲介必須依照「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避免契約內容有「賣方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這類的條款。
關於瑕疵擔保的法律責任,規範在《民法》第 359 條,買方買到有瑕疵的中古屋可以主張:
實務上,由於漏水和壁癌這種瑕疵,都算是「可修復」的瑕疵,雖然影響居住品質,不過房子還是能住人,所以,買方多半僅能按照修復房屋的金額請求「減少價金」,而非「解除契約」。
雖然驗屋發現漏水和壁癌問題,賣方不處理,買方可以上法院行使「瑕疵擔保請求權」,但是上法院打官司是件曠日廢時的事,因此,在上法院之前,建議先評估下列 4 件事:
打官司是所耗費的時間常以「年」為計算單位,且自己打官司的話,還有開庭、寫書狀的時間、心力和情緒成本等等。
例如:單純不爽賣方、覺得賣方囂張態度,一定要告到賠錢等等。
本文介紹了中古屋驗屋發現壁癌和漏水,買方可以處理的方法有哪些,其中要注意的有:
在文中也說明了,中古屋的瑕疵擔保請求權,買方可以請求的是: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而在漏水和壁癌這兩種可修復的瑕疵下,通常買方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由於中古屋驗屋的時間點多半在過戶交屋後,此時要求賣方修復瑕疵有時「難如登天」,而前述也提過,若是要依照《民法》上法院,請求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又很浪費時間和金錢,因此,建議買中古屋的大家,若是驗屋發現了壁癌或漏水問題,盡量嘗試和賣方協商,若賣方堅持不修復瑕疵,最快的解決方式就是先自行修復瑕疵,之後再考慮是否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賣方減少價金、返還修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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