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住宅政策,如:租金補助、社會住宅、房貸補貼、青年購屋貸款和包租代管等等,其中,租金補貼的政策不僅是房客受惠,房東也會因房客申請租屋補助成為「公益出租人」而享有優惠。本篇文章將介紹公益出租人資格、申請和查詢的相關資訊,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公益出租人、如何成為公益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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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的定義,公益出租人是指:
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的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房東就是公益出租人。
一旦房東成為了公益出租人,就可以享有 3 大稅賦優惠,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和綜合所得稅。
有關公益出租人所享有的詳細稅賦優惠介紹如下表:
優惠項目 | 優惠內容 | 房客身分 | 法源依據 |
---|---|---|---|
房屋稅 | 同自住住家用稅率 1.2% | 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不論是否有接受租金補貼均可享有此優惠 |
|
綜合所得稅 |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5,000 元 之免稅優惠 | 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須為獲租金補貼者 | 《住宅法》第 15 條 |
地價稅 | 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 | 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不論是否有接受租金補貼均可享有此優惠 | 《住宅法》第 16 條 |
註:地價稅是否適用優惠稅率,應視地方政府有無依《住宅法》第 16 條規定,就租稅優惠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制定自治條例,詳情請參閱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說明。
想要成為公益出租人,需要符合什麼樣的資格呢?目前政府對於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有以下 2 種方式:
房東可以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即可獲得公益出租人資格。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直接依《住宅法》第 3 條第三款認定「公益出租人資格」,此種情況下,不會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直接辦理稅賦減免,而由政府直接認定公益出租人資格的情況有:租客申請租金補助、符合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之租金補貼、其他機關辦理的租金補助等等。
另外要特別注意,公益出租人資格,有限定屋主和房東要同一人,即使屋主和房東是夫妻、直系親屬關係也不行。如果房屋是「公同共有」,出租合約的出租人欄位要詳載「全部共有人資料」;如果房屋屬「分別共有」,僅就某分別共有人的持分面積做出租,則出租合約的出租人,只要載明該共有人資料。
若想要自行申請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成為公益出租人,需準備的資料如下:
無法提出者,應提供建號或門牌資料;建築物屬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者,免予檢附相關文件。
如果對於公益出租人資格申請有任何疑問,可以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以及各縣市政府網站查詢相關說明。
亦可撥打內政部營建署電話:(02) 8771-2345。
如有稅務方面的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想知道自己是否有被政府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可至「公益出租人查詢網」查詢。
可選擇「簡易查詢」,輸入公益出租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承租人姓名、承租人身分證字號後,最後再輸入驗證碼,點選「查詢公益出租人資格」,即可查詢到自己是否被政府列為具有公益出租人資格。
也可以用「進階查詢」,輸入公益出租人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和驗證碼後,點選「查詢公益出租人資格」進行查詢。
公益出租人從定義上來看,是指將房子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對房東而言,申請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以下 3 大項優惠:
想要成為公益出租人,在資格認定方面有以下 2 種方式:
只要房客有申請每年 8 月或隔年 2 月的住宅補貼方案、各地方政府辦理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租金補貼、身心障礙者租金補貼等等,房東就可以被政府直接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如果房東想要自行申請成為公益出租人,則須向房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 (如新北市城鄉發展局) 提出申請。
若房東想要查詢自己是否已有公益出租人資格,可以上「公益出租人查詢網」查詢。
一直以來,有些租屋族想要申請租屋補助,時常會被房東制止,而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屋補助的原因,主要還是房東想要規避納稅責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提供公益出租人稅賦優惠,鼓勵房東讓房客可以申請租屋補助,除了能更有效的清查房東的租賃所得,還能讓弱勢的租屋族獲得租金補助,算是一項對政府、租屋族和房東都獲益的不錯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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