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通常車道面積會分到車位內計算,由車位持有者共同分攤,因此車位登記坪數面積會從 6~7 坪到 12~15 坪都有。
除了停車位本身的坪數大小以外,也要注意停車位旁的車道面積,畢竟車道面積攸關公設比,跟雨遮、露臺一樣,容易被建商動手腳做虛坪。
現任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的沈瑞芬主任,曾寫過專文指出,若車位登記坪數大,是因為車道坪數計算在車位坪數中,相對可降低公設比,對消費者較有利;若車位坪數小,像是車位登記面積坪數只算車格 4.5 坪,車道坪數恐被納入公設比之中,就會使公設比提高,但車位價格通常不會降低,民眾等於買了車位又多負擔公設價格,被扒了兩層皮。
以下表格為常見的停車位大小尺寸:
法規規定標準大小 | 一般建物大車位 | 一般建物小車位 |
550 x 250 | 600 x 250 | 575 x 225 |
為了保留可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建築技術規則》也規定,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五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得寬減 20 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不得寬減,且寬度寬減之停車位不得連續設置。
PTT 也提醒,大多數人在買房時只注意房屋本身的坪數,而忽略停車位也有坪數的問題。部分建商也並不會在詳細標示停車位大小坪數,故一定要注意要求建商提供訊息,並詳細記錄於合約裡。
內政部《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停車位依照產權分成三種:「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與「獎勵停車位」。
最為常見預售屋停車位種類,是建商依照建造時樓地板面積所規劃的車位。
這種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僅只能在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登記權狀中加計車位坪數、編號,並透過將共用部分約定專用之方式,提供給特定住戶使用。PTT 提醒大家,這類的停車位因為產權屬於該建物,若想要單獨出售停車位,也只能賣給同社區的住戶,或是連房子一起販售。
建商在滿足建築法規數量的車位後,自行增設的停車位。
這種停車位的產權,端看該停車位登記為公設還是主建物。若屬公設,產權歸屬就與法定停車位相同;若登記為主建物,則可以進行停車位本身的單獨買賣作業。
由建商配合政策換取獎勵容積而來,可以登記為公設,也可以採主建物的方式登記,但缺點在於非社區的民眾也可使用,自 2012 年法規更改後,已經非常少見。
PTT 提醒大家,在 2021 年修正《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後,「法定停車位
」不得再持有土地持份,其餘兩種若有獨立權狀,仍是可以擁有土地持分,要注意合約上是否有不同。由於預售屋的停車位買了以後不能隨意做轉移,加上預售屋的等待時間又久,中間不確定會發生什麼事情,有可能你簽約時需要車位,交屋時換了更大的車或者不需要車位了,這都是需要考量的點。若是你很確定自己需要車位且不會更動,也確定坪數大小,那簽合約時就可以一起考量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