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於 2023 年 3 月 29 日通過「囤房稅」草案,未來將鎖定持有 2 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多屋族課徵囤房稅。將採差別稅率,持有 2 戶非自用住宅者,囤房稅稅率為 2.4%,持有 3 戶非自用住宅者,囤房稅稅率 3.6% 以上。預估7.6萬戶受影響,可增加稅收約 5 億元,草案將送議會審議通過後,最快 2024 年 5 月隨房屋稅開徵囤房稅,會反映在房屋稅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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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台已有 10 縣市開徵囤房稅,包含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縣市、宜蘭、屏東、連江,而近期新北市也通過了囤房稅的草案,以杜絕囤房現象。
資料來源:財政部、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說明,此次囤房稅的草案並不會影響持有 3 戶自用住宅的民眾,而持有非自住宅者,房屋稅稅率的影響如下:
※ 現行在新北市持有非自用住宅,不論戶數房屋稅稅率一律以 1.5% 課徵
新版囤房稅草案與前版有以下 2 大差異:
1. 建商待銷期稅率
原版稅率按持有年度區分;新版以 2 年視為合理銷售期,2 年內沒賣出房屋稅率1.5%,超過 2 年就須按戶數課徵囤房稅。(期望建商可加快銷售速度,滿足民眾購屋需求)
2. 繼承取得房屋的囤房稅
原版繼承 2 戶以內不用課徵囤房稅;新版只要公同共有或因繼承取得分別共有,皆不適用囤房稅。
另外,公益性房屋、符合租賃專法的包租代管房屋、社會住宅,一律排除適用囤房稅。
新北稅捐處長張世玢表示,囤房稅政策實施後,預估可增加 5 億房屋稅收入,但多數的屋主應不受影響。若新北市議會在 6 月底前順利三讀通過囤房稅政策,最快將於 今年 (2023年) 7 月 1 日實施,換而言之,明年 (2024年) 5 月房屋稅單將會反映出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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