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2010 年國內繼承房屋僅 3.9 萬棟,到 2022 年繼承房屋者已飆升至 7 萬棟,12 年增加快 8 成。隨著高房價、少子化等問題,愈來愈多年輕人選擇不買房,而是「等待繼承」父母親遺留下來的房地產,但是,不動產繼承並非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其中涉及稅賦繁多,若沒有謹慎規劃,不僅引起家庭糾紛,還將增加自身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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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知道自己有房產要繼承,若沒有特殊情況,則依照以下 3 個流程辦理繼承:
想要繼承長輩遺留下來的遺產,首先就要繳清遺產稅,而目前遺產稅計算,主要是由「遺產總額」、「遺產淨額」及「稅率」3 大部分構成,若想要節稅,則要了解政府規定的遺產稅 1,200 萬元免稅額和扣除額等額度,才能合法節稅。
▼不動產繼承應注意事項—遺產稅
免稅額 | 1200 萬元 |
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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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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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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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清遺產稅後,接著就會面臨到最重要,也是最麻煩的「遺產分配」,因為這個階段往往就是繼承人之間撕破臉的導火線。以多人共同繼承不動產來說,在這個階段最重要的事是「遺產分割」,因為如果沒有進行「分割」,將不動產共有的狀態從「公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繼承人就不能各自處分所繼承到的遺產。
更多關於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的介紹,請看:【公同共有 VS 分別共有】共同共有不動產貸款和買賣的差異比較
目前繼承不動產分割的方式有 3 種:遺囑分割、協議分割和裁判分割,除了由繼承人向法院提起的裁判分割外,其餘 2 種均由當事人意願或依照各自「應繼分」來分配。
▼不動產繼承應注意事項—遺產分配
分割種類 | 說明 |
遺囑分割 | 按被繼承人遺囑方法分割 可禁止分割遺產 (最長 10 年) |
協議分割 | 依繼承人間自行協議 遺產由「公同共有」轉為「分別共有」 分割完成,繼承人可以自行處分其遺產 |
訴訟分割 | 須由繼承人向法院提起 必須對「全部」遺產為遺產分割,無法指定不動產 |
遺產分配完成,共同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們也完成了「分割」後,繼承的不動產就可以過戶到繼承人的名下,過戶完成後,繼承人就算正式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因此可以自由處分,例如出售、贈與、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等等。
▼不動產繼承應注意事項—出售繼承不動產
應繳納的稅 | 說明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則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但可與房地合一自住優惠稅率擇優選擇 |
房地合一稅 | 2016 年 1 月 1 日後取得適用 |
其他稅賦 | 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 |
從前述不動產繼承的流程可以發現,雖然不動產繼承聽起來是一件輕鬆、穩賺不賠的好事,實際上,「遺產稅」和「遺產分配」的問題,經常會把繼承人搞得一個頭兩個大,若沒有經過事前規劃,稍有不慎就會損失錢財,還可能傷了家庭和氣。。
想要避免遺產之爭,就要做好「遺產分配」,其實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來進行是最好的,也就是說,在生前就指定好財產分配,這樣繼承人間就可以提早建立共識,降低紛爭的機會。
遺囑的類型有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等 5 種,實務上較常採用的是「公證遺囑」,指定 2 人以上的見證人,加上立遺囑人在公證人 (如律師、民間公證人) 面前口述遺囑內容,經由公證人和見證人見證後,該遺囑就具備效力。
由於傳統社會觀念對遺囑仍視為「不吉利」,或是在長輩仍健在時討論遺產分配會被視為「不孝」,因此,多數家庭都是等到長輩過世,才會討論如何分配遺產,如果是按照《民法》應繼分分配大家皆無爭議就算大歡喜,但更多時候,繼承人會為了自己的私心而想要多爭取一些,導致繼承人間為了遺產爭吵不休,最後老死不相往來。
不過,縱使長輩生前預立遺囑,打算將全部的財產交給其中一位繼承人,或是打算把全部遺產捐贈給慈善機構,也不表示財產就必須完全按照遺囑運作,因為《民法》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權益,法定繼承人皆有「特留分」的請求權,若遺囑的內容有侵害到特留分的部分,就會無效。
繼承不動產,等於是不用付出太多就可以獲得房地產的一種方式,不過,如果要繳納的遺產稅高或繼承人很多的情況下,不動產繼承也並非是取代自己買房的好方法。比起多人共同繼承一房子,一個繼承人單獨繼承會更好,只不過,只有一個繼承人的狀況在現實中比較少,所以,如果有不動產繼承的案件,繼承人若無法協商由誰繼承,最後大家一起共有的情況比較常見,之後要處分也不容易。
遺產分配是許多家庭最後鬧不合的起因,若想要避免這個問題,建議最好在生前就寫好遺囑,減少子孫們為了遺產最後爭吵不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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