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除了我們常聽到的電話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外,其實房屋買賣詐騙也是不少,通常會踩入房屋買賣詐騙陷阱的人,多半是對不動產交易過程不太熟悉、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或錯信某些「專業人士」。為了幫助大家遇到房屋買賣詐騙時,可以更清楚判斷,本篇文章整理了一些房屋買賣詐騙、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及預防的方法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助大家別被無良的騙子騙財或騙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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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詐騙案例百百種,以下整理 6 種常見的房屋買賣詐騙常見手法:
此種房屋詐騙手法,是房客先假扮屋主,讓買方誤信房客就是屋主,然後在騙到買賣房屋訂金或頭期款後就從此失聯,因為這種假屋主所提供的身分資訊很可能是假的,所以報警之後也未必能找到人。
此種房屋詐騙手法,是房屋交易的買方或賣方買方要求指定地政士 (代書),並不允許交易的另一方找其他地政士或其他公正人士,藉此在合約加入不合理條款,也有一種情況是在買方依約將錢匯給賣房後,賣方地政士卻依約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或者賣方依約將房屋移轉過戶給買方,買方卻未依約將錢匯入指定帳戶中。
雖然買方或賣方要求指定地政士的清況很常見,且不一定要求指定地政士就是房屋買賣詐騙,但是這也是房屋買賣時要注意的漏洞和風險。
我們都知道,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除了非上班時間和例假日,平時比較難安排時間處理自己的私事,不過,這也會給騙子們有機可趁喔!
指定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簽約的房屋詐騙手法,多半是產權有問題的房子,也就是說,房屋的所有權可能是多人共有,或者很可能賣方根本沒有所有權,也有可能房屋上設有他項權利未塗銷,例如:地上權、設定抵押權等等,因為在非上班時間和例假日,買方較難及時做產權調查,自然也就不會在簽約時發現房屋產權或是所有權人有問題。
此種房屋買賣詐騙,其實就是在玩「真假地政士」的遊戲,一開始找來的地政士 (代書) 是合法且有證照的,經過買方或賣方驗證後騙取信任,之後再換一個假的地政士,因為是中途更換,所以買方或賣方可能沒有時間去驗證地政士的身分真偽,或是直接忽略了這件事,之後就有可能發生買方付了錢,房屋產權卻沒過戶給買方;或是賣方房屋產權被過戶了,卻拿不到錢的情況。
此種房屋買賣詐騙,買方會先向賣方透露自己有「急賣房」的情況,並支付一筆比一般金額高的頭期款,在騙取賣方信任拿到所有權狀後,就向銀行抵押高額貸款,最後就是賣方不僅拿不到尾款,也拿不回房子。
賣方為了節省仲介費,在出售房屋時未經由房仲,而是透過親戚介紹,將自己在林口近百坪的三樓半別墅及車位賣給一名油商,賣方在收到支票後交付房地所有權狀,然而支票卻跳票,而房子則被移轉登記到另一位男子名下,最後還被設定抵押權遭拍賣。
開空頭支票買房,算是歷久不衰的一種房屋詐騙手法,利用了民眾想要省仲介費、代書費的心理,再加上又是親戚介紹的,不知不覺中就會降低警覺性。
除了前述提到的 6 種房屋買賣詐騙常見手法,還有一種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是透過「假租屋」的方式來進行。
一開始房客先偽造一張有房東簽名、面額 5,000 萬元的本票,然後再向地方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此時,法院會用雙掛號寄送本票裁定公文到戶籍地,在 10 天之內若房東沒有提出抗告,也就是向法院表示此債權不存在,法院就會認定房東有欠房客 5,000 萬元。
在這個最新型態房屋詐騙中,房客因貪圖方便,而將戶籍地址設在租屋處,且讓房客代收信件,所以,房東基本上是收不到法院寄來的本票裁定公文,於是房客就這樣順利取得法院核發的「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
房客拿到「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後,接著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屋,且在第一拍流標後,房客就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就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把房子賣掉,等房東發現的時候,房子早已被「善意第三人」(意指不知道賣方並非真正所有權人的人) 取得,此時房東不能要求新屋主返還房屋,只能向「假房客」提起訴訟追索不當得利的價金。
此種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並不常見,但是卻是一種幾乎完全要不回房子的房屋詐騙手法,房客從一開始入住就是房屋詐騙的開始。
想知道更多關於此種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的案例解析,可參閱:房客把房子賣掉: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房東要注意這 4 點!
從前面的資訊可以發現,房屋買賣詐騙方式可說是五花八門,除了上面提到的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6 種房屋買賣詐騙手法,市面上還有很多房屋詐騙型態,如果想要避免房屋買賣詐騙或在不知不覺中被騙走房屋,可以留意以下 6 大預防招數:
房屋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算是房屋買賣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平時就要保管好,不要輕易讓他人知道存放的位置,如果不小心遺失,第一時間就要向就近的警察局報案,再去申請補發,這樣能防止在遺失期間遭有心人士盜用。
另外,在使用印鑑章時,一定要看清楚合約當事人是誰才能蓋章,如果合約上有出現未知人員的姓名,或是奇怪的條款,一定要確認清楚再蓋章。
房屋買賣詐騙案會發生的情況之一,就是買賣雙方只找一個地政士來見證簽約、辦理過戶,若要確保交易安全無虞,最好再找一個地政士來審查合約,建議最好是買賣雙方各找一個具有合格證照、有加入地政士公會的地政士才有保障。
若想了解地政士是否有加入地政士公會,可上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查詢。
有些房屋買賣詐騙案例之所以會發生,買賣雙方想要節省仲介費就是其中一項因素,建議可以委託有公司登記的房屋仲介公司介入房屋交易,並留意該仲介公司是否有加入「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這樣才會更有保障!
如果是透過房屋仲介進行房屋買賣的話,通常在簽約前房仲會給買方一份「不動產說明書」,裡面就有產權調查結果;若不是透過仲介進行房屋買賣的話,可以找可信賴的地政士幫你做產權調查,亦可以自己去地政事務所調閱土地和建物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和地籍圖謄本等等,確認房屋所有權人是誰、有無抵押權和其他他項權利等等,自行做產權調查。
找第三方的機構(銀行或建經公司)介入交易過程,可以確保房屋交易雙方會依照合約,走完房屋過戶、支付尾款的流程,且一旦錢進了履約保證專戶,除非房屋交易流程依照合約完成,否則賣方或代辦手續的地政士,都無法碰到錢,也就沒有捲款潛逃的問題了。
有關履約保證相關的介紹,請看:買房的履約保證費用、履約保證流程和銀行專戶一次看!
無論是房屋買賣詐騙,還是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詐騙人都會希望騙屋的時間愈短愈好,如果房屋有未塗銷的抵押權,房屋買賣過戶前就會需要先向銀行清償貸款並申請清償證明,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增加這些時間,被察覺有異狀的風險就會增加;若是手法,有抵押權的房屋根本不會成為目標,因為抵押權人是第一順位債權人,會優先獲得法院拍賣房屋的價金。
也就是說,如果大家將房貸繳清後,選擇不塗銷銀行設定的抵押權,就可以降低一點房屋被詐騙的風險。
更多關於抵押權塗銷的資訊,請參考:房貸繳清可不塗銷嗎?不塗銷的情況、清償證明申請
本文整理了 6 種房屋買賣詐騙常見手法如下:
以上所提及的 6 種房屋買賣詐騙手法,僅是案例整理,並不表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有前述這些徵兆的一定是房屋詐騙,不過,還是建議大家如果在房屋買賣階段遇到前述的狀況,要記得提高警覺。
除了前述提到的 6 種房屋買賣詐騙常見手法,本篇文章還另提及了一種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詳細資訊可參考:房客把房子賣掉: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房東要注意這 4 點!
想要避免房屋詐騙,這邊提供以下 6 招供大家參考:
在這個世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雖然大家無法去阻止詐騙犯的行為,但是學著保護自己卻不是很困難的事。房屋買賣交易過程其實比大家想像中複雜,不像大多數的物品一樣,只要幾分鐘銀貨兩訖,交易就結束了,如果你覺得自己並沒有很熟悉房屋買賣交易流程,建議最好找到仲介、地政士 (代書) 和履約保證機構 (銀行或建經公司) 介入交易過程,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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