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都市更新發展的歷程中,「釘子戶」是一個經常被提及的名詞,究竟釘子戶的意思是什麼?台灣又有哪些著名釘子戶案例呢?以下就一起來看看釘子戶的意思、案例,以及釘子戶下場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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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的意思,指的是在都市及公共設施建設、開發、重建等的過程中,因不滿政府或建商賠償,或其他私人原因,而不願意拆遷或搬遷的住戶。
釘子戶這個名詞起源於中國,自 2000 年代以來,中國積極進行各大城市的開發和建設,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策下,強拆的情況層出不窮,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對釘子戶的意思解釋為:「在城市建設徵用土地時,討價還價,不肯遷走的住戶。」
從前面釘子戶的意思可以發現,釘子戶的適用範圍很廣,只要是在土地或都市開發時,拒絕搬遷的住戶就可以算,不過在台灣,大家較常聽到的釘子戶,多半指在辦理都市更新時,那些少數的不同意戶,使整個都更計畫需變更或停滯不前者。
歷史上台灣釘子戶的著名案例很多,以下就來介紹 2 個社會大眾比較有聽過的案例: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範圍在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士林橋、前街及後街一帶,被稱為「全台灣最大的都更爭議案件」,起因是被劃入都更範圍內的王家,在經歷多次實施者與政府的協調會後,仍不願意參與都更,於是成了同意都更住戶眼中的「釘子戶」。
2012 年 3 月 28 日,政府依當年的《都市更新條例》第 36 條規定,代替實施者拆除不願搬離住戶的住所,而此次強制拆除的行為,引起大量學生與社會團體聲援王家,當時流傳著一句話:「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在王家住宅遭強制拆除後,王家於工地自行搭建組合屋,不斷與建商抗爭,也導致了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的工程延宕,最後釘子戶王家在歷經 10 幾次訴訟敗訴、建商提出的 5,300 萬賠償訴訟的壓力下,終於在 2014 年與建商和解,讓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得已動工,並於 2016 年正式完工交屋。
不過,也因為興建工程持續延宕,讓人對原本都更同意戶的下場感到同情,其中有 7 位老人,等不到「文林苑」完工就已往生了。
儘管此次事件最終順利圓滿落幕,但對也讓台灣都市更新活動停擺了一陣子,有很長一段時間,建商和地主都不敢再辦理都市更新案,直到 2019 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提高都更同意門檻至 50%(原為10%)、建立協商機制(有爭議辦聽證)、強化都市更新審議等,才逐漸有建商願意再從事都更案。
文林苑都更範圍之所以一定要納入王家兩戶,主因在於王家所在的兩塊地屬於畸零地,且土地又未臨建築線 (屬於袋地),若不參與都更未來將無法重建或改建,待房屋不堪使用後,最後只能作為空地,所以王家勢必要參與都更才能達到「地盡其利」,並同時維持其土地價值。但是,每個人對於不動產價值的認定往往有誤差,而這才是王家主張不參與都更,遲遲無法和建商達成協議的主因。
想了解建築線和袋地的介紹,請參閱:建築線是什麼?建築線定義、申請、查詢和規定一次看!
永春「森業永春」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範圍在位於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松山路口的永春警察宿舍,政府歷經 16 年與當地居民協調、整合仍無進展,因為該案中有 4 戶不同意戶堅持己見,最後在柯文哲擔任市長的期間與不同意戶公開喊話,再加上都發局不斷與居民協商,本案總算在 2016 年 9 月動土。
然而就在同意戶們高興沒多久,其中一戶不同意戶—彭家,因不服市府核定的都更計畫而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法院判處台北市政府敗訴,之後台北市政府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後,仍判決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於 2017 年 8 月定讞,此時該都更案正在進行地下一樓的開挖工程,考量公共安全問題,建商並沒有立即停工。
此次的法院判決,是首度少數釘子戶贏過多數同意戶的案例,也讓抗爭 17 年的都更不同意戶彭家被稱為「超強釘子戶」,但同時也讓其他同意戶又再度陷入惡夢中,他們難以置信自己相信司法竟然換得如此下場,回家這件事似乎遙遙無期。
之後,森業營造建設變更都市更新計畫,將釘子戶所在地排除都市更新範圍,改興建 3 棟 15、22 層的大樓,永春「森業永春」都市更新案才又於 2018 年 2 月 13 日復工,並於 2021 年完工,而釘子戶彭家的機車行就包圍在新大樓中正常營業,形成奇特的景象。
釘子戶總是會因為各種理由而拒絕參與都更,因此讓希望都更的大多數同意戶厭惡至極,不少人都認為,台灣釘子戶拒絕都更的理由,主要還是脫離不了錢的問題,也就是價錢談不攏,如果建商和釘子戶之間持續沒有共識、都更案又勢必要進行,一般釘子戶的下場主要有以下 2 種:
目前都更案的釘子戶,比較常見的下場,就是直接被排除在都市更新範圍外,建商僅對同意戶的土地辦理都市更新,但也導致了這些釘子戶和新落成的大樓形成強烈對比的奇景,永春「森業永春」都市更新案的彭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為了保障多數人的權益,《都市更新條例》仍賦予地方政府有代拆釘子戶的權利,也就是強制釘子戶要加入都更案,並透過權利變換的方式分回應得的利益。
只不過申請政府代拆程序繁瑣,且許多建商基於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和永春「森業永春」都市更新案的前車之鑑,如果沒有獲得 100% 住戶同意,都不敢輕舉妄動,從永春「森業永春」都市更新案釘子戶下場就可以看出,比起申請政府代拆,建商認為直接變更都更計畫範圍會更省事,所以如果不是像士林「文林苑」王家一樣不得不那入都更範圍,建商一般是能排除就排除,盡量避免申請政府代拆。
2019 年修正後的《都市更新條例》第 57 條 (俗稱的「文林苑條款」),規定只要都市更新未同意戶比例低於 20%,實施者就能依法申請「政府代拆」,藉以確保都更進行時,遇到強硬、不合理抗爭的釘子戶,阻擋都市更新進程,影響多數人的權益。
不過,在政府代拆前,所有權人要經過「都市更新條款待拆 3 + 1原則」,也就是要經過「3 道爭議處理程序」,最後才會走入政府代拆遷程序,讓不同意戶所有權人在都市更新時,有機會爭取自身權益。
有關「都市更新條款待拆 3 + 1原則」的詳細解說如下:
若上述 3 道程序仍無法化解爭議,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都更計畫實施者要通知地主在 30 天內自行拆除或遷移,若地主不拆除或遷移,先由實施者辦理協調會,實施者協調不成功,再申請政府進行「代拆」,而政府在辦理代拆前,還會再進行 2 次協調,若仍然協調不成,政府才會執行代拆。
都市更新案 | 士林「文林苑」 | 永春「森業永春」 |
都更整合時間 | 2007年~2014 年 (歷時 7 年) | 2000年~2018 年 (歷時 18 年) |
都更地點 |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士林橋、前街及後街一帶 |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松山路口的永春警察宿舍 |
釘子戶 | 王家 | 彭家 |
釘子戶下場 | 與建商和解,分回 5 戶,市值超過上億。 | 排除在都市更新範圍外,被 3 棟大樓包圍其中,自家機車行仍正常營業,近期計畫請建商辦理老屋拉皮。 |
從釘子戶的意思看來,釘子戶似乎是阻饒社會發展和進步的討厭鬼,不過,在民主社會中,房屋是人民的財產,是否需要因為公共利益就屈就自己放棄個人利益?想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目前全台灣的都更案仍進行得相當緩慢,並非是大家不想都更,更多時候大家是糾結在如何爭取到最大利益。舉例來說,大家最理想的都更條件是:「1 坪換 1 坪,不用出錢、還附贈車位,興建期間還幫你付房租」,然而,實際上並沒有這麼好的條件,光是要「1 坪換 1 坪」就有很多都更案幾乎無法實現,除非容積率夠大,可以 2 樓變 5、6 樓。
從過去的都更案例來看,釘子戶的產生多半還是因為錢的問題和建商談不攏,不少人都相信自己家可以爭取到更高的價值,但實際上,不參與都更的釘子戶,現在不少都成為了「都更孤島」,而且要拆除重建、整建和維護都不容易,雖然土地不像房屋會因折舊而貶值,但是被大樓包圍的住宅,未來能利用的方式也很有限,居住舒適度也不好,也成為了新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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