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地上權住宅前,先來認識什麼是「地上權」。地上權,可以單純想像成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因此所謂的地上權住宅,是指買方買到的不是所有權,而是「用益物權」,讓你可以合法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絕大多數的地上權住宅,都是由建商向地主(通常是政府)租下一塊土地(存續年限 50 到 70 年左右),並在該土地上興建住宅,再將住宅轉售給買方。待租約到期,房子連同土地一起收回。
地上權住宅還會再分成可分割的地上權與不可分割的使用權,這決定了買家對自己的房屋有多少的掌控權。
可分割的地上權 | 買方雖然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但是仍可取得建物所有權,對建物可以自由處分(如出售、出租)。 |
不可分割的使用權 | 若是該房屋屬於不可分割的,那買方僅有該房屋的合法「使用權」,不僅沒辦法持有土地,建物的所有權也屬於建商。 |
因為沒有「土地」,地上權住宅的價錢通常都較低,也成了地上權住宅的最大優點。但也因為沒有「土地」,而且還會到期,地上權住宅在貸款成數、增值空間、二手市場接受度上都與一般的預售屋或成屋有所落差。現在就一起來看看地上權住宅有哪些缺點。
由於地上權住宅僅有「房屋」的價值,沒有土地的價值,對銀行來說價值就少了,因此給予的貸款成數也會減少。比起一般的房屋貸款成數都高達八成甚至更高,地上權住宅通常貸款成數最多就只有 5~ 6成左右,這也造成買方必須準備更多自備款,門檻也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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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商與政府租土地,期限大多 50 年到 70 年不等的時間,一但期限到了,政府就會收回土地。這時候若你持有房屋的「所有權」,那你就得連同其他住戶一起跟政府協商續租,耗時且費力;若你只有房子的使用權,在到期之後房子就會被建商收回,最慘導致你無家可歸。
由於有到期的問題,就算你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可以轉賣,對接手的買家來說,在未來就勢必會面臨得與政府談土地租約問題,因此地上權住宅在二手屋交易市場上也不受歡迎。
雖然因為房屋買家不持有土地,因此不用付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但是房屋稅一樣得照付,而且每一年還得付一筆地租的費用給政府,這一筆地租的金額為公告地價乘上 3.5~5% 不等。
有關房屋稅和地價稅的計算方式,請看: 房屋稅、地價稅試算怎麼算?買房前注意這兩大稅
本文介紹了地上權住宅的優缺點,以及適合的族群,詳如下表:
地上權住宅優點 | 地上權住宅缺點 | 適合地上權住宅的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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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買地上權住宅的人,還是要先看清楚地上權住宅背後的風險,包含貸款成數少、房子會到期等問題,別看到價錢漂亮就昏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