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履約保證,就是透過一個公正的第三方(通常是銀行)來保管買方付出的費用,並隨著每一個房屋買賣階段進行而分筆撥款給賣方,透過這樣子的方式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在成屋與預售屋的交易中,都有履約保證這個環節,但是內容有所不同,我們今天一次整理給大家。
預售屋市場中的履約保證,分為以下五種形式:
這五種形式的履約保證,都有不同的內容與規定。對消費者來說,第一項「價金返回之保證」是最有利的,但因為對於建商來說相當不利,因此很少被採用。
目前預售屋市場中,履約保證使用最多的是「價金信託」與「不動產開發信託」。這兩種機制都規定,建商必須依照工程進度來請款(專款專用),建商不能自由動用買方支付的款項作其他用途。
成屋市場則分為兩種:
價金返還保證是最安全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因為內容規定所有的款項必須等到交屋之後,建商才能提領動用。若建商中途倒閉,價金還能全數返還給買方。
由此可知,在交屋前的所有費用,都需要建商先墊錢,因此價金返還保證對於建商來說最不利,當然也就只有少數建商敢使用價金返還保證。
價金信託簡單來說就是建商必須依照工程進度使用專款,不能隨便提領。在價金信託中,建商提領的專款只能用在工程中,不能挪作他用。但價金信託的風險就是,若建商中途倒閉,是無法拿回所有款項的!
不動產開發信託很類似價金信託,都是依照工程進度使用專款,但是不動產開發信託可以將專款用在建商的開發、工程、管理、銷售等等支出。風險也是萬一建商倒閉,無法拿回所有款項。
簡單來說就是找另一家規模相似的建商公司做共同擔保,如果該預售屋建案真的出事了,兩家建商都必須出來負責後續,且不得有異議,也不得要求任何費用與賠償。
「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舊名為「公會連帶保證」,就是由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內的建商組成的保證協定。如果預售屋建案出事,有參加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的建商,就要出面處理後續,且不得有異議,也不得要求任何費用與賠償。
常見於建築經理公司來主導賣方付出的價金管理,因此對買方來說能掌控的部分較少,大多由建經公司來主導。建經公司對於契約有一定的掌控權、強制效力。
則是銀行的金融性產品之一,由銀行來負責「保管」價金,並由買賣雙方來協調假金使用狀況,因此買方對於費用的掌握度高,但若發生爭議,銀行不會介入,須由買賣雙方自行協調。
就算同樣是「價金信託」,預售屋與成屋的履約保證內容也有所不同,大家在使用履約保證之前,除了要先了解自己適用的項目以外,也要了解每一個項目的差異處,以免蒙受損失。
房屋類型 | 履約保證種類 | 內容 | 風險 |
預售屋 | 價金返還之保證 | 買方所支付之價金,由銀行信託專戶保管,交屋前建商無法使用 | 最低 |
價金信託 | 信託帳戶專款專用,價金只能供該建案使用,只能申請工程款 | 低 | |
不動產開發信託 | 僅供該建案使用,但建商可依照工程進度來使用款項,可以申請工程款以外的項目 Ex:建案開發、銷售、管理等費用 | 低 | |
同業連帶擔保 | 若建商倒閉或其他狀況而沒有如期完工或交屋,買方可向連帶擔保之同業要求賠償 | 較高 | |
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 | 由數家建商共同成立公會,若其中任何一家建商無法繼續施工,則由公會內其他成員共同負責善後 | 較高 | |
成屋 | 價金履約保證 | 買方付出之價金由建築經理公司保管,按合約內容撥款給賣方。 | 較低 |
價金信託管理 | 買方付出之價金由銀行保管,撥款流程則由買賣雙方協調。 | 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