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陷阱很多,賣房陷阱也很多,相較於買房,在賣房時絕大多數的事物都會由房屋仲介處理,但也正因為如此,讓很多人忽略了賣房陷阱。以下整理了 2 個賣房陷阱經驗及心得分享案例,包含專任約,以及假斡旋、真砍價,提供給第一次賣房的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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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因換屋需求而需要賣房,而在房仲接洽後,覺得房仲還不錯,於是決定以簽訂「專任約」的方式賣房,但簽約後卻發現,房仲在賣房態度上相當不積極,不僅不主動聯絡,甚至 2 個月只帶看一組。
之後該名網友主動聯繫房仲後,房仲則表示因為總價開價太高,故詢問度低。然而網友表示其開價是參考實價登錄的行情價,應該沒有開價過高的問題,但眼看著新家交屋的時間愈來愈近,最終網友只好同意降價至房仲建議的價格。
在降價後,雖然有 2 組人一度下斡旋,但最後都沒談成,其中有一組更是已經下斡旋金 10 萬且轉訂金,卻反悔不買,但針對沒收之定金要如何分配,該房仲卻有沒有主動告知。而最讓該名網友心理不平衡的是,同一社區也有一戶鄰居也要賣房,也和同一家房仲簽專任約,但開價卻是高於實價登錄,且在網路上的曝光度高及高,而自己的房子卻是連個影子都找不到。
對於該名網友委託房仲賣房的經驗及心得,很多 PTT 網友都建議:不要簽專任約,因為與房仲簽專任約是有運氣的成分在,遇到人品好的就會積極幫你賣房,遇到人品差的可能就長期置之不理,然後再說服賣方降價,以能收到最多佣金為考量。
可以說,專任約下的案子,對房仲而言就是沒有人會競爭,所以可以慢慢賣、「冷處理」1~2 個月,之後再反覆說服賣方降或讓買方加價,以追求收滿 6% 佣金為目標,也是最常見的賣房陷阱之一。委託房仲賣房最好的作法,是以「一般約」的方式委託 2~3 個仲介賣房,不僅曝光度會增加好幾倍,看房的人也會增加,又因為有競爭,各家房仲都會卯足全力以能成交為目標,而非以佣金多寡為首要考量。
不過,有 PTT 網友指出,與房仲簽專任約並非一無是處,有些專任約會附帶幫忙整理、清潔房子,甚至是重新油漆,且有些人品好的房仲還是會積極賣房。
PTT 網友認為,以下 3 種人較適合簽專任約:
對於首次賣房的人而言,最好還是要避免與房仲簽訂專任約,而根據前述網友的賣房經驗及心得分享,其屬於「有賣房壓力者」,因此也不適合與房仲簽定專任約賣房。
想了解更多關於專任約和一般約的介紹,請看:專任約、一般約的差別是什麼?房仲專任約陷阱要小心!
在買賣房子時,「斡旋金」是買方用來表達購買意願的「買方的議價保證金」,一般買方在看到喜歡的物件時,房仲就會催促你盡快「下斡旋」,這樣他就可以和賣方談價格,進而促進此筆房屋買賣成交。通常房價千萬元以內的物件,斡旋金大約在 5~10 萬元即可,若物件很搶手,有些買方也會下房價總價的 2%~3% 的斡旋金,來獲得優先議價的機會。
不過,對賣方來說,「斡旋金」就是房仲業者非常好用的殺價工具,而很多賣方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經常會誤入這項賣房陷阱中,房仲可能會假藉著有買家下斡旋的名義,趁機向賣方試探最低的底價為何。
在《房市老手21堂超強實戰課:快速看穿房屋買賣陷阱》這本書中,作者陳淑泰講述了一些自身賣房經驗和心得,其中就曾提到,在第一次換房、賣房時,就曾遇到房仲以「有買家下了 10 萬元斡旋金」的名義,要求親自登門拜訪見面談。
而在見面之後,房仲立馬拿出 10 萬元現金,並解釋這就是賣方拿出的斡旋金,但買方的出價是低於市場行情約 2 成的價格,希望屋主能看在買方是年輕人,且相當有誠意、這麼快就拿出斡旋金的分上,能降價一些,就當作是幫助年輕人。
聽到這裡,沒有賣房經驗、人生歷練不多、不擅長看人的賣方,或許真的會相信房仲所說的「話術」,但由於屋主是已當過 10 年記者、看過形形色色的人,很快就發現這是房仲挖給賣方的賣房陷阱。在了解之後,面對仲介所開出的低於市場行情很多的價格,她不為所動,只請房仲回去讓買方加價後再談。
事實上,般房仲業務員根本不會收到買方繳納的現金,即使是由房仲業務員代收,該筆錢也沒有機會在與屋主斡旋時放置屋主眼前,通常會由房仲所屬的公司保管,然而,若是第一次賣房又沒有作好功課,就很容易被房仲欺騙而降價銷售,落入賣房陷阱而不自知。
而買方如果想要請房仲業者協助議價,也未必要真的拿出一大筆錢,可以參考內政部「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附件內的「要約書範本」,在要約書上寫下願意承購的總價格、委託斡旋期限、付款方式及其他附帶條件、違約罰則約定、正式簽立房地產買賣契約書之期限等,確認內仍沒問題後在上面簽名確認,再交由房仲去向屋主進行議價就可以了。
不過在實務上,多數房仲和屋主都還是會希望買方先交付一筆斡旋金,來代表買房的誠意,有些買方也喜歡用高斡旋金的方式,來表達想買的決心。但即使買方是採用下斡旋金的方式,房仲業務員也只會拿著「買賣斡旋契約書」給賣方看並進行議價,裡面會有支票影本,或收款紀錄及保管條號碼,絕對不會是捧著一堆現金到屋主面前。
想了解買賣斡旋契約書和要約書的差異,請參考下表:
項目 | 買賣斡旋契約書 | 要約書 |
說明 | 買方用現金向賣方表達購買的誠意,並委託房仲去向賣方議價 | 買方在邀約書上寫下欲承購價格,來表達其購買的誠意 |
預付金 | 斡旋金大約在 5~10 萬元即可,若物件很搶手,有可能為房價總價的 2%~3% | 不需要預付金 |
時效 | 通常 3~7 天 | 可自訂 |
議價成功 | 斡旋金將直接轉為「定金」 | 買賣雙方依據邀約書的約定簽約,並在簽約時之副買方定金 |
議價失敗 | 斡旋金將退還給買方 | 邀約書契約立即失效 |
議價成功但違約時 | 買方違約,賣方沒收定金;賣方違約,須加倍返還定金給買方 | 違約的一方,須賠償買賣總價款 3% 作為違約金給對方。 |
資料來源:《房市老手21堂超強實戰課:快速看穿房屋買賣陷阱》
從本篇文章的 2 個賣房陷阱經驗及心得分享案例可以發現,委託房仲賣房時,從簽定房屋仲介委託契約時就開始有陷阱,之後在委託房仲賣房的過程中,也有陷阱,換而言之,賣房陷阱無所不在。
而這些陷阱,有不少都是源自於房仲,最常見的就是本文提的 2 個情況:「專任約」和「假斡旋、真砍價」,所以無論是要賣房還是買房,大家在和房屋仲介打交道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不要被房仲的話術誆騙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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