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接近年底跨年,春節也不遠了,現在這時間也正是建商們的預售屋建案交屋期間,不僅是建商期待在過年前結完單,消費者也希望能夠在春節前搬入新家。但在即將交屋前,如果建商要求你先進行對保程序再來驗屋,這樣是可以的嗎?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那就要多留心了,因為這樣的程序可能不對了。
邁入年底的交屋旺季,許多建商都準備要將完工的房子交給買家,但是身為買家的你可要注意,如果今天你的建商要求你先進行對保的程序,才讓你驗屋,那你可要多留心了,因為這不是正常的交易流程!今天就告訴你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處理,讓你面對這樣的狀況也不會慌張。
預售屋在交屋之前的最後一步是「驗屋」,畢竟兩三年的施工期,完工時總是難免有些小瑕疵出現,所以這時候就要透過驗屋來做最後的檢視。而預售屋的「交屋款」也是要在驗屋沒問題以後,才會進行撥款跟後面的程序。
大多數的驗屋程序會分成初驗跟複驗,複驗沒過才會有第二次複驗,並在確定瑕疵都修正後,才會正式交屋。
初驗
初驗室在建商通知交屋後應該做的第一件事情,無論是要自己驗屋,或是透過專業的驗屋公司來協助驗屋,都記得一定要做驗屋的動作,而且在驗屋過程中最好由有營造廠的人員在場,如有發現需修繕及不妥之處,以手機拍照存證並請對方確認,作為下次複驗使用。
如果初驗就沒有什麼重大瑕疵或其他問題,這種時候就可以去銀行進行對保、貸款設定還有過戶的手續,但是撥款的部分還是建議等到複驗完成後再進行。
複驗
如果初驗時有發現瑕疵或缺失,就可以要求建商進行改善,並再進行「複驗」。一但複驗後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這種時候就可以進行房貸的撥款與交屋,而預售屋的交屋款也可以在這個時候撥款給建商了。
第二次複驗
而如果在初驗後仍有瑕疵、缺失未修正,根據定型化契約的規範,消費者可以主張保留總價 5% 的「交屋保留款」作為籌碼,並要求建商在期限內進行修正,等到二次複驗完成也沒問題後,才讓銀行撥付該筆尾款給建商。
驗屋對於買房的人來說,是交屋前的最後一道關卡,而且跟自己未來的居住品質息息相關,所以建議大家千萬別忽略這個程序。如果遇到建商要求先行對保再驗屋,除了不要先同意以外,也要回去檢視一下合約內容,是不是有針對這方面的詳細條例。千萬不要傻傻的聽建商說什麼就做什麼。
而驗屋也不要拉太長,因為房屋過戶的「完稅」步驟有時間限制,如果超過時間還沒完成,就會產生滯納金,所以為了讓驗屋這件事情順利進行,建議要事先協同建商(營造商)、代書、驗屋公司等等,並安排彼此都可以配合的時間,讓整個程序進行得順利,以免拖到交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