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內政部才針對近來預售屋市場炒作哄抬,表示將儘速進行修法,並傳出將禁止預售屋換約,藉此來抑止房產市場的炒作交易狀況。而就在昨(9)天,內政部於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未來預售屋將無法換約,消費者只能選擇解約,若違法還可能被處三年徒刑或併科 5,000 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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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抑止預售屋的投資炒作狀況,內政部自去年起發動 4 次預售屋聯合稽查、施行實價登錄2.0新制,將預售屋銷售全面納管及禁止紅單轉售等,對於促進交易資訊透明及遏止炒作已有初步成效。
而新的修法則是針對預售屋換約而來。為遏止近期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利用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預售屋解約須 30 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五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 5 大重點,以有效防杜住宅淪為炒作工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新法令的第一個重點將會是「限制換約轉售」。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 50 萬至 300 萬元。
新法令的第二個重點是「禁止炒作行為」。
新法通過後,將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預售屋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 100 萬至 500 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 100 萬至 5,000 萬元。
未來若是有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 30 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 3 萬至 15 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新法條中將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未來若是發現建商或投資客炒作預售屋或者違法私下換約,將有檢舉獎金可領。
新法條將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自從內政部發出將要禁止預售屋換約的消息後,就有許多建商業者表示此舉無助於抑制房價,但內政部仍是大動刀來讓未來預售屋無法換約,並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儘速通過法令。
內政部特別說明,觀察近期預售屋銷售情形,發現建案多採分批限量銷售,惟因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再行「換約轉售」的手法,形成建案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想買屋的消費者恐慌,進而促使建案售價不斷調漲,這次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將能遏止假性買賣炒作,使市場回歸理性交易與合理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