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來租屋,遇到房東刁難、押金不退、無故漲租,真的令人煩惱。但其實,不是每件糾紛都要上法院才能解決!政府提供了不少免費的申訴與諮詢資源,幫助房客依法維權、爭取權益。
本篇一次整理各種「租屋糾紛處理管道」,從線上申訴、調解、調處到法律諮詢,通通有!
面對租屋爭議時,先判斷自己的狀況屬於哪種類型,有助於選擇合適的處理方式:
押金被無理扣除、不退還
房東拒絕修繕房屋或設備
收取超過市價的電費、水費或瓦斯費
未告知就終止租約或調漲租金
房東擅自進屋、安裝監視器侵犯隱私
提早解約但違約金協商破局
若糾紛涉及租金、押金、設備故障、租約條款問題,可向縣市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官申訴。這類申訴屬於消費爭議,特別是對企業型房東或包租業者更具效力。
線上申請與查詢入口: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
📞 也可撥打 1950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協助轉接至當地單位。
若希望透過第三方協助雙方溝通,可申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若經法院核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 可向租屋所在地的區公所或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住宅租賃條例》第 16 條,承租人與房東皆可向縣市政府申請調處,處理租賃爭議(如提前解約、欠繳房租等),且免收調處費用。
調處屬於行政協助處理機制,程序相對簡便,適合初步協商階段。
2024 年起,內政部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由律師提供即時建議,特別適合初次遇到糾紛的房客。
諮詢對象:一般房客
時段:週一至週五 09:00–12:30、13:30–17:00
諮詢專線:市話撥打 412-8518 → 按 2 → 再按 6(手機加 02)
每通上限 20 分鐘,無須自付費用
若打算進入訴訟階段,或糾紛較為複雜,可向下列單位申請協助:
原則上,租屋糾紛屬於民事問題,警方不會介入。但若情況涉及:
人身安全威脅
房東未經同意擅自入屋
安裝監視器侵犯隱私
損壞門鎖或強行斷電
這類涉及刑事成分,可報警處理並蒐證提告。
租屋糾紛不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解決!從申訴、調解、調處到法律諮詢,政府與民間都設有完善的支援機制,幫助你在合法範圍內爭取應得權益。
記住:不要忍氣吞聲,也別輕易妥協,蒐集好契約與對話紀錄,才能在後續申訴中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