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

颱風天租屋處漏水誰負責?房東、房客修繕責任與求償一次看

颱風天租屋處漏水誰負責?房東、房客修繕責任與求償一次看
颱風天租屋處漏水誰負責?房東、房客修繕責任與求償一次看

颱風、豪雨來襲時,不少租屋族最怕遇到窗框滲水、天花板滴水,甚至整面牆開始漏水。這時常見的爭議就是:「颱風是天災,房東還要負責修嗎?」、「家具、電腦泡水可以叫房東賠嗎?」。颱風是天災,不代表房東就可以完全不處理

依現行租屋規定,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損壞,原則上仍由出租人負責修繕;除非租約另有明確約定、另有習慣,或損壞本身可以歸責於房客。內政部也明確說明,房東原則上負有維持租屋處合於居住使用狀態的義務。

👉 加入我們的臉書粉絲團、社團 Line 社群,獲取各種買房必備知識!👈

颱風天租屋漏水,通常還是房東負責修

《民法》第 429 條、第 430 條規定,租賃物的修繕除契約另有約定或習慣外,原則上由出租人負擔。

因此,如果颱風來襲後出現:

  • 屋頂漏水
  • 外牆滲水
  • 天花板漏水
  • 原有窗框、防水層老化滲水
  • 房屋既有管線或排水設施損壞

這類與建築物本身有關的問題,通常不是因為房客正常居住所造成,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處理修繕。颱風可能影響的是後續「財物損害到底由誰賠」,但不代表房屋漏水後,房東就不用恢復房屋正常居住功能。

颱風天租屋漏水,通常是房東負責修。
颱風天租屋漏水,通常是房東負責修。

哪些情況可能變成房客負責?

如果漏水或損害是因為房客本身的行為造成,責任就可能不同。例如:

情況 可能責任
屋頂、外牆、防水層老化漏水 原則房東修繕
原有窗框受颱風吹雨滲水 原則房東修繕
房客自行施工造成防水層破壞 可能由房客負責
房客明知颱風來仍未關窗,導致大量雨水灌入 財物或房屋損失可能涉及房客責任
房客自行拆改設備導致滲水 可能由房客負責
公寓大廈外牆、屋頂等共用部分出問題 房客先通知房東,再由屋主與管委會釐清處理

現行住宅租賃規範也要求承租人善盡保管、正常使用住宅的責任;如果因房客可歸責的行為造成房屋毀損,房客仍可能負擔賠償責任。

房東不修漏水,房客可以自己找人修嗎?

可以,但建議不要一發現漏水就直接叫工程行施工、事後才拿帳單找房東。

正確順序應該先是:發現漏水 → 通知房東 → 給合理期限處理 → 房東仍不處理 → 再自行修繕。

依《民法》第 430 條,屬於房東應負責的修繕,如果房客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房東仍不修,房客可以自行修繕,並要求房東償還必要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

實務上建議透過 LINE、簡訊、Email 等可以留下時間紀錄的方式通知。情況較嚴重、雙方已經產生爭議時,也可以考慮以存證信函催告。

颱風天租屋處漏水的話,建議發現漏水後先通知房東、給合理期限處理
颱風天租屋處漏水的話,建議發現漏水後先通知房東、給合理期限處理

漏水期間不能住,可以要求減租嗎?

可以主張。

依目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如果房東進行修繕期間,導致租屋處全部或部分無法居住使用,房客可以要求扣除該期間全部或部分租金。

例如:

房間其中一間嚴重漏水,完全不能使用,可能涉及部分租金減少;如果整間房屋漏水、積水、停電,已經無法正常居住,則可能進一步涉及全額減租或提前終止租約。

不過,實際減少多少仍要看不能使用的程度、時間,以及雙方協議,不建議房客在沒有通知或留下證據的情況下自行直接停繳租金。

租屋處因颱風天漏水不能住,可以主張要求減租
租屋處因颱風天漏水不能住,可以主張要求減租

電腦、家具被雨水泡壞,可以叫房東賠嗎?

房東需要修漏水,不代表一定要賠房客所有泡水財物。

要進一步要求房東賠償電腦、床墊、家具等損失,一般仍要確認損害原因、實際損失、因果關係,以及房東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

內政部租屋手冊也整理,損害賠償通常需有損害事實、因果關係,以及賠償義務人的故意或過失。

例如:

情況 A:超強颱風造成過去從未發生的突發滲水

如果房屋原本沒有瑕疵,房東也沒有可歸責的疏失,單純因極端天災造成房客財物損失,就不代表房東一定要全額賠償。

情況 B:房子早就漏水,房東一直不處理

如果房客之前已多次反映漏水、防水層破損,房東卻長期不修,最後遇上颱風造成嚴重漏水與財物損失,房東是否有過失,就會成為重要判斷因素。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也曾公布實際租賃糾紛案例:租屋處因大雨嚴重漏水並造成房客財物損失,經地方政府調解後,業者最後同意減免 1 個月租金並全額賠償財物。不過這屬於個案調解結果,不能直接套用到所有漏水案件。

房東需要修漏水,不代表一定要賠房客所有泡水財物。
房東需要修漏水,不代表一定要賠房客所有泡水財物。

發現租屋處漏水,房客第一時間做 5 件事

遇到颱風漏水,不要只拿水桶接水,後續要談修繕、減租或求償,證據也很重要。

第一,先確保人身與用電安全。 如果水已經流到插座、延長線或電器附近,先停止使用相關電器,必要時關閉電源。

第二,拍照、錄影。 把漏水位置、水流範圍、牆面、天花板及受損財物拍下來。

第三,立即通知房東。 《民法》第 437 條也規定,租賃物需要修繕或防止危害時,房客原則上應即時通知出租人;如果房客沒有通知,導致損害擴大,也可能衍生責任。

第四,留下所有對話與支出紀錄。 包括 LINE 對話、維修報價、發票、收據及受損物品購買證明。

第五,不要急著把現場全部清掉。 如果可能涉及後續求償,最好先完整記錄現況,再進行必要清理。

漏水嚴重到不能住,可以直接退租嗎?

視情況可以,但不是看到一滴水就能無條件解約。

2025 年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明定,如果租賃住宅已不符合約定的居住使用,而且需要修繕,房客催告房東在合理期限處理後,房東仍不修,房客可以提前終止租約,房東不得要求違約賠償。

如果漏水甚至危及房客或同住者的安全、健康,也可能符合提前終止契約的條件。

因此,颱風造成租屋處漏水後,可以先記得 3 件事:

誰負責修房子、漏水期間租金怎麼算、財物損失誰要賠。

這三件事法律判斷的條件並不完全相同,所以也沒辦法用「颱風是天災」這件事來決定所有責任。

官方資訊來源

內政部:租賃物修繕由誰負擔?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租屋糾紛案例

延伸閱讀》

[the_ad id=”170676″]

Related Articles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