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走到談婚論嫁這一步時,很多人會開始思考:要不要買房?要住哪裡?誰來負責房貸?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男友婚前就買了房,還希望你一起幫忙繳房貸,該不該答應?
這其實是個常見又讓人超糾結的問題,Dcard 上就有不少網友分享了自己的故事。
一名女網友分享,男友婚前買了房,每月房貸要 4 萬,開口希望她幫忙貼個 2~3 千。她覺得奇怪,畢竟房子又沒她的名字,繳完也不是她的,幫忙付錢不就像白繳?她說,水電費她願意分攤,但房貸真的沒辦法。
結果一堆 Dcard 網友跳出來說:
也有人反問:「那如果妳租房,一個月租金不只 3 千吧?男友只收妳一點點,就當房租啊!」
確實,站在房東角度想,讓人免費住真的也說不過去。只是這樣的「房租」是不是房貸分擔,就看雙方怎麼談囉。
另一位女網友則面臨另一種情況。她的男友跟爸媽一起看房、出頭期款,房子買好了,但名字只登記男友一人,然後…她被要求分擔一半房貸。
她心想:「房子不是我選的、也不是我喜歡的,為什麼我要負責一半房貸?」
這情況底下,不少 Dcard 網友都力挺原 PO,認為這要求真的太不合理。
也有網友補充建議:如果要出錢,應該要有保障,比如可以要求「共同登記」或「預告登記」,至少保有處分權或退款機制,不會白白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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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一個核心觀點:如果根本沒有要住進去,為什麼要幫忙繳房貸?很多網友都提到這一點。
住進去,就當作繳房租,可以談;
沒住進去,直接出錢當金主?真的不合理。
而就算住進去,也建議雙方一開始就講清楚是「房租」還是「房貸分擔」,否則一旦感情有變,很容易吵得難看。
就算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還是得把「彼此的名字有沒有登記在房產上」、「錢的分擔是否對等」、「房貸或房租的支付是否公平」這些事情想清楚。
不少人分手後回頭才發現,自己當初幫忙付了幾十萬,但房子根本跟自己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心建議,無論是男生或女生,婚前買房真的要想清楚,也不要輕易要求對方幫你負擔什麼。如果真的要一起負擔,就共同登記,彼此才有保障。
感情裡談錢雖然尷尬,但更怕的是:錢沒談清楚,感情也沒了。
如果你也曾遇過類似狀況,歡迎到下方社群一起留言聊聊你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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