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已在 6 月 30 日截止,但若你不小心忘記報稅,其實還有補救機會!根據規定,只要在 7 月 3 日前完成補報,就能免罰滯納金;即使超過,也能透過人工補報方式處理,避免遭罰。
本文將帶你一步步了解忘記報稅的補救流程、補繳方式、滯納金如何計算,並解答常見疑問:「一定要在戶籍地辦理嗎?」、「不報稅會怎樣?」一次幫你釐清!
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期間今年特別延長一個月從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申報:
未超過 3 日內補報:免加計滯納金。
超過 3 日後補報:每 3 日加徵 1% 滯納金,最多不超過 10%。
舉例來說,2025 年報稅最後期限是 6/30,若在 7/3 前補報,不會被罰款;但若 7/4 才補報,就會開始加徵滯納金。
逾期報稅無法透過線上系統處理,只能臨櫃人工申報或郵寄補報。需攜帶或寄送以下文件:
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紙本填寫)
補繳稅額的繳款書證明聯
相關證明資料(如扣繳憑單、收入明細等)
📌 重要提醒:只能向戶籍地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報,無法跨區申報。
補稅時須先取得條碼繳款書(表單編號:15H):
完成後,需攜帶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的銀行臨櫃以現金繳納(注意:郵局不代收)。
📌 自 7 月 4 日起繳稅者,將開始計算滯納金。
將以下文件一併送交或郵寄:
綜合所得稅人工申報書
繳款書證明聯(收執聯)
其他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
如人不在戶籍地,可先至就近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再郵寄回戶籍地國稅局。
許多人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同,會問是否能在外縣市補報?答案是不行。根據規定:
逾期報稅僅限「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受理。
不接受非戶籍區國稅局、稽徵所收件。
只能「親送」或「郵寄」至戶籍地辦理。
若你自行補報:
超過 3 日開始按日數加徵 1% 滯納金,最高不超過 10%。
若超過 30 日仍未繳,將移送強制執行。
滯納息會依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
📌 例如:應繳稅額 10,000 元,7 月 12 日才繳,逾期 12 天,需加徵 4% 滯納金=400 元。
若未補報就被國稅局查獲,除須補稅外,還會被處以:
所漏稅額的 1 倍至 3 倍罰鍰
舉例:漏繳 10,000 元,最重可罰 30,000 元
因此建議大家若忘記報稅,務必盡快自行補報,才能免除更高額罰鍰。
國稅局在你沒有主動報稅,經過查證後,會通知你補繳稅。但是,等到國稅局通知才報稅,就要補繳稅甚至罰款。
建議還是趕緊主動申報喔!
有關全台各地國稅局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表:
各地國稅局 | 管轄範圍 | 連絡電話 | 總局地址 | 轄區各分局地址及聯絡方式 |
臺北國稅局 | 台北市 | 02-23756159 02-23702652 | 臺北市中華路 1 段 2 號 | 詳請請參閱「臺北國稅局網站」 |
北區國稅局 | 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 | 03-3396578 |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 156 號 | 詳請請參閱「北區國稅局網站」 |
中區國稅局 | 台中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 | 04-23026477 |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68 號 | 詳請請參閱「中區國稅局網站」 |
南區國稅局 | 嘉義縣市、台南市、屏東縣、台東縣及澎湖縣 | 06-2225542 | 臺南市北區富北街 7 號 6-17 樓 | 詳請請參閱「南區國稅局網站」 |
高雄國稅局 | 高雄市 | 07-7119522 | 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 148 號 | 詳請請參閱「高雄國稅局網站」 |
即使錯過報稅期限,只要還沒被查到,就還來得及補救!只要你在國稅局主動補報並完成補繳稅款,最多只需負擔少許滯納金與利息,還能免去重罰風險。別讓一時疏忽造成大損失,快檢查你今年有沒有報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