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交易過程複雜,沒有所有權的房客把房子賣掉是有可能的嗎?現實中確實曾有案例,房東將房屋出租後,房客利用法院拍賣制度,竟「合法」轉售房東出租的房屋。這種房客把房子賣掉的誇張案例,也提醒了房東出租房屋時要多了一份警戒心,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本篇文章整理了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案例及分析,並整理了 4 點房東防止房子被過戶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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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案例介紹
房東戶籍設出租屋並請房客代收信件
一名房東將 3 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出租,由於房東仍將戶籍設在該出租的房屋,因此請房客協助代收信件,而房客也表示願意協助。大約過了 7~8 個月後,房東和房客失聯,於是,房東到了出租的透天厝找尋房客,竟發現裡面住著別人,而新住客還拿出房屋所有權狀表示該透天厝屬於自己的。房東隨後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驚覺屋主竟真的已經不是自己。
房客偽造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把房東的房子賣掉
房東原本以為是自己的印鑑證明、權狀和印鑑章遭到盜用,才讓房客把房子賣掉,但後來查證發現並沒有被盜用的情況,於是轉而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後發現,該名房客偽造了房東 5,000 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以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即為房客租屋處,所有房東的信件都由房客代收,換而言之房東根本無法收到法院的通知。
由於房東未在時間內 (10 天) 提出抗告,房客所居住的透天厝就遭法院拍賣,且在第一拍流標後,房客就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就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把房子賣掉。
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案例分析
上述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案例,相信是多數人都從未想過的操作手法,多數人都認為只要把房屋所有權狀、印鑑證明保管好,就可以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實際上,房客可以利用偽造文書和法院拍賣制度來達到不動產的產權移轉。而前述案例中的房東,在房客把房子賣掉想要追討回房子是很困難的,其原因如下:
一、房客透過法院拍賣合法取得房屋
房客一開始是先向法院主張房東是 5,000 萬本票的債務人,並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隨後法院寄出雙掛號通知房東,房東又沒有在 10 天內提出抗告,主張債務不存在,法院得不到房東的答覆,就會裁定房東默認有欠房客 5,000 萬的事實,並發給房客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之後,房客拿著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向法院申請拍賣房東的透天厝,又在流標後主張願意承受該房屋,因而成為了房屋新的所有權人。
房客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過程,基本上都是合法無瑕疵的,所以之後房客把房子賣掉,也不會有任何問題。房東若沒有在強制執行拍賣房屋前,主張債權不存在,就無法防止房子被過戶,也就是等於沒有任何救濟空間。
二、最後承購房屋的人屬於善意第三人
所謂的「善意第三人」,並不是指最後從仲介買下房屋的這個人「心地善良」,而是指這個買房子的人,並不知道賣方 (案例中的房客) 持有的房屋是透過不法手段取得的,畢竟,房客把房子賣掉時,該透天厝的所有權人確實是房客。所以,案例中的房東是無法要求新的屋主返還房屋,頂多向該名房客主張不當得利,返還錢財的損失。
也許會有人認為這聽起來有些不合理,因為這一切的源頭都是因「偽造的本票」而起,也就是從頭到尾債務就不存在,為何房東不能拿回房子?房東雖是受害者,但她的損失是因房客而起,也只能向房客請求,可採的救濟方式是向法院提出「不當得利」,法院會給強制執行騙人的房客。如果可讓房東拿回房子,合法承購房子的人就會變成第二個受害者,那麼法院又要再多一樁訴訟了。
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應注意 4 點
從前述的案例看來,想要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應該要注意以下 4 點:
一、避免戶籍地與通訊地不同
相信許多租屋族或多屋族,都會有戶籍地與通訊地不同的問題,為了防止房子被過戶,建議房東最好能戶籍地與通訊地相同,因為通常政府機關的文件都會以戶籍地為寄送地,若是戶籍地與通訊地不同,很容易漏掉了重要信件,例如:政府公文、法院通知書或地價稅單等等。
二、避免請房客代收信件
前述案例中的房客因為戶籍地設在房客承租的房屋,貪圖方便而請房客代收信件,這才造成房客可以神不知鬼不覺,透過法院拍賣制度移轉房屋所有權。這邊建議,房東想要防止房子被過戶,一定要避免房客代收信件,才不會重要訊息被房客攔截都毫不知情。
三、抵押權可考慮不塗銷
通常會發生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情況,較多是「沒有抵押權、房貸已還完的房屋」,屋主可能因長年居住在國外、居住地距離出租屋遠,所以鮮少親自管理出租事宜。而多數房屋買賣交易時,買方會要求賣方塗銷房屋和土地上的抵押權,所以想要防止房子被過戶,保留銀行抵押權不塗銷也是一種方式。
關於房貸不塗銷的介紹,請看:房貸繳清可不塗銷嗎?不塗銷的情況、清償證明申請
四、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提供「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只要申請這個服務,若是名下持有的不動產有案件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 e-mail 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 3~4 個工作天,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及時察覺異樣並處理,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 3 種申請方式:
- 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
- 用網路自然人憑證申請
- 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
更多詳細的資訊請至: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
想當房東就要做好出租的管理責任
本文介紹了房客把房子賣掉的案例,提醒房東 4 個防止房子被過戶、偷賣的建議事項如下:
- 避免戶籍地與通訊地不同
- 避免請房客代收信件
- 抵押權可考慮不塗銷
- 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從案例中可以發現,該房東將房屋出租不僅沒有更改戶籍地址,竟還讓房客代為收信,讓房客抓到了機會透過法院拍賣制度,將承租的房屋轉至自己名下。筆者過去在銀行任職時,也聽過案例是屋主貸款買房後將房子出租,讓房客替自己繳房貸,結果因為疏於管理,根本沒發現房客已經好幾個月未繳房租,再加上通訊地址和戶籍地址不同,最後屋主收到訊息時,已經是銀行向法院申請要拍賣房屋了。
房東雖然是人人稱羨的職業,但是出租房屋後的管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當房東並不是只要出租和收租金而已,在租賃期間房客有任何租屋修繕的問題都要幫忙處理,若是遇到不好的房客,破壞房屋和家具事小,若是像本文的房東被房客暗算丟失了房屋所有權,那可真是欲哭無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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