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審閱期」嗎?如果要買房子的人,無論是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都會有一個「合約審閱期」。在這個猶豫期間內反悔想退訂,消費者都可以要求賣方無條件退還已經繳納的訂金。今天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審閱期」,讓你掌握更多對自己有利的資訊,買房過程更加順暢。
審閱期內想反悔退訂預售屋,5 天猶豫期內可拿回訂金
首先先帶大家來了解什麼是「審閱期」。
審閱期的全名是「合約審閱期」,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的一種。今天當簽署合約的兩方,是由一間公司(通常是預售屋的建商)與消費者消費者之間,簽訂買賣之定型化契約,就會附帶一個「審閱期」。這裡的「公司」必須為合法登記的房屋買賣業者,才能依法對消費者產生保障。
「合約審閱期」提供買方 5 天的猶豫期間,像是我們現在的網購一樣的規則,在這期間內都可以無條件反悔退訂,把訂金全數拿回。
想退訂預售屋?審閱期間反悔,可拿回訂金
只要是「公司」對「消費者」之間的交易往來,就可以適用「合約審閱期」。
所以無論是買新成屋或是預售屋,都是由消費者向建商買房子,無論今天的消費者是個人或是公司,一樣是「消費者」向「公司」買房,所以都適用 5 天的「合約審閱期」!
除了預售屋適用審閱期,透過仲介公司也有猶豫期
若今天你是買方,並委託仲介斡旋,由於仲介公司是「公司」,你是「消費者」,因此同樣適用合約審閱期。
相反的,如果是屋主委託仲介幫他賣房子,同樣是「消費者」委託仲介「公司」,同樣也適用合約審閱期!
所以「斡旋」、「要約」或屋主簽給仲介的「委賣合約」,都有 5 天的合約審閱期!
中古屋不適用審閱期,反悔想退訂,訂金可能拿不回來
如果今天我們買的是「中古屋」,由於屋主與買家都不屬於「公司」,這種情況下就不需要提供買賣合約的審閱期,一但簽下去,合約就已經生效,若是有後悔的情況發生,屋主可以一合約內容要求提供賠償,甚至依法要求買方強制履行合約,因此不可不慎喔!
但也是有個例外,若是中古屋的屋主自己是「買賣房子為業」的公司,並以「公司」名義來賣房,那就回到了上方「公司」對「消費者」的狀況,就適用「合約審閱期」囉。
審閱期內可反悔退訂拿回訂金,買預售屋有猶豫期更安心
除了中古屋以外,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都適用合約審閱期,提供大家猶豫期的時間可以反悔退訂,訂金也不會被收走,讓大家買起來更安心。不過建議大家在簽署合約時還是要先看清楚,不要想說有審閱期就隨便簽約,這樣才是真的對自己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