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住宅,是這幾年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上非常熱門的話題,夾帶著相對低價的誘因,讓許多無論是要自住或投資的買家趨之若鶩。但是你真的知道,什麼是「地上權」住宅嗎?這種類型的房子,跟我們印象中的「房子是我的」的那種概念不太一樣,也因此會造成房價與其他方面的差異。
今天就帶大家來了解,什麼是「地上權」住宅,也替大家整理地上權跟所有權、使用權的差異,讓大家在被低價吸引時,也可以穩住自己的心不要失控!
所謂地上權,其實照字面就可以看出一二:你只擁有「地面以上」的權利。
地上權住宅與使用權住宅,是指建商向政府或地主標下一段長時間(大約是 50~70 年)的使用權利,取得建照並興建住宅後,再向消費者銷售的產品。
這兩類的住宅,買家只會買到土地使用的權利,不會真的擁有該土地。
地上權住宅與使用權住宅的差異,在於「是否可分割轉移」。
買家可取得建物的所有權,擁有自由決定轉賣的權力。
買家只能取得土地和建物的 「使用權」,像是你跟建商簽了一個超級長的租約,土地與大樓的所有權仍在建商名下,若想要賣掉或做任何更動,都需要透過建商。
大部分的人對於買房的觀念都是:「買了就是我的」,這就是所謂的「所有權」,你買了房子後,那塊土地跟房屋也都屬於你的,就算是大樓,你也會照比例分到一筆土地的權利。
但隨著土地發展漸漸飽和且房價不斷攀升,開始出現「地上權」與「使用權」的房屋類型,這類產權的房屋因為不含「土地權」,自然售價會比「所有權房屋」低,因此吸引許多買家。
由於地上權房屋並不是真的擁有土地,因此你買房因為預算考量想買地上權住宅,一定要先確認房子權利的條約,別因爲看到價錢便宜就失心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