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持有的房產,主要由「房屋」和「土地」 2 個部分構成,在政府的認定上,房屋部分的價值,通常會參考「房屋評定現值」,但是土地的部分,在政府的資料中往往有「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2 種,究竟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有什麼差別呢?本篇文章將介紹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的意思及差別,以及如何用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換算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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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是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地方政府) 每 2 年在 1 月 1 日公告的土地價格,其訂定方式會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以及民眾負擔能力等,再按法定程序評估。
公告地價的作用,主要是用於課徵地價稅、地租費用時,稅額計算的依據。
土地公告現值,是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地方政府),每年1月1日公告的地價,其編製方式,是由各地方政府對於轄區內的土地進行經常性地價調查,並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一區段,之後再根據估計的區段地價,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通過而來。
土地公告現值的作用,主要是用於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時,稅額計算的依據,另外,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時,補償地價也會用土地公告現值來計算。
從前述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的定義,可以了解到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的差別如下表:
差別項目 | 公告地價 | 土地公告現值 |
公告時間 | 每兩年 1 月 1 日 | 每年 1 月 1 日 |
地價編訂方式 | 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和民眾負擔能力。 | 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一區段,估計出區段地價,再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通過。 |
主要用途 | 課徵地價稅、地租費用時,稅額計算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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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表可以發現,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有不少差別,不過,這 2 者實際上仍有緊密的關聯,根據內政部過去發給各地方政府的公文,內政部有要求「公告地價的漲幅」不應小於「土地公告現值的累計漲幅」,簡單來說,只要土地公告現值在最近有大漲的狀況,那麼公告地價就一定會跟著大漲。
既然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都是政府經調查後,所編定的土地公定價格,許多人也不免好奇,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如何換算市價?
由於公告地價的主要是用於計算土地持有稅—地價稅的稅額,因此,需要考量的重點之一是「人民是否能長期負擔」。目前公告地價約為土地市價的 20%,也就是說,每坪公告地價 20 萬,換算土地市價每坪約 100 萬,兩者價差相當大,所以,一般較少會討論公告地價如何換算市價。
而目前的土地公告現值,在政府逐年積極調整下,土地公告現值大約是土地市價的 90% 左右,價格差別不大,換而言之,每坪土地公告現值 90 萬,換算土地市價每坪約 100 萬,所以,土地公告現值未來是有可能直接換算、等同市價。
除了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或許還有些人聽過「申報地價」,到底申報地價是什麼呢?申報地價,指的是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所有權登記時,所申報的地價,不過這個價格並不是可以隨便申報的。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的規定,未申報地價,或申報地價不足公告地價之 8 成者,則以公告地價的 8 成當作申報地價,也就是說,如果土地所有權人未申報地價,或申報地價不足公告地價之 8 成,就會直接以公告地價的 8 成當作申報地價。
申報地價主要用於計算租金,例如:《土地法》第 97 條第 1 項:「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 10% 為限。」這邊提到的租金,就是按照申報地價和申報建物價格去計算的。不過實務上,申報地價其實很少用到,因為台灣的房價的市場行情大約是住宅年租金的 20~40 倍,遠低於法規上的規定,現實市場中的租金水準並也非由申報地價推算而來的。
想要查詢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可以透過內政部地政司的「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查詢」網站進行線上查詢,或洽各縣市地政局網站。
從本文中可以看出,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的差別,除了公告時間和計算方式的差異外,最主要還是在用途上。
公告地價主要用於核算土地持有稅—地價稅,考量到這是土地所有權人長期要繳納的稅負,因此,公告地價通常只有市價的 20%;而土地公告現值主要用於計算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也就是需在特定事件發生時才會課徵,並非常態性的稅賦,因此,土地公告現值通常為土地市價的 20%。
了解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可以幫助土地所有權人了解持有或出售土地時,所要繳納的稅賦有多少,同時也能掌握自己持有的土地價值,建議大家如果持有房產或土地,有空可以查查看自己名下的土地的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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