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因為將付款壓力分散,因此深受許多人青睞。但是只能憑想像的預售屋,就常常發生交屋時,發現自己的車位大小與當初不同、合約上的車位灌水,實際沒這麼大的狀況,如果真的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其實不用擔心,當初簽約時的合約可以給你保障!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標準平面停車位大小長寬為 550 x 250 公分,但建商在配置停車位時,通常都會規劃大、小兩種尺寸的車位,一般來說,大車位為 600 x 250 公分,小車位 575 x 225 公分。
如果自己的車子是比較大台的,或是知道自己停車技術可能不夠好,就要注意自己不要買到小車位,以免發生擦撞。
為了保留可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建築技術規則》也規定,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五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得寬減 20 公分,且不得連續設置。
有些建商在買賣契約上不會詳細標示出車位尺寸,建議大家在簽約的時候要注意,不要只看到房子本身的尺寸面積,而忽略了停車位的大小。
早年因為在車位的大小面積上有給出落差允許範圍,所以若是在交屋時發現車位大小有落差,建商都會鑽漏洞,因此在最新的《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裏面,已經明訂了停車位大小面積只要產生誤差,無論是幾公分,甚至是一公分,買方也可以依照短缺的部分,向賣方要求減少價金作為賠償。
若當初買賣契約上簽的大車位,也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內容詳述車位大小面積,但等到交屋時發現當初合約車位灌水,或是被改成小車位,買方就可依法跟建商要求減少價金,建商也不得以停車位規格容許誤差作為理由託辭。
如果最終雙方無法達成減少價金或重劃停車位協議,買方甚至可依《消保法》,主張契約違反誠信原則,與建商解除契約。再嚴重一點,甚至可以使用《民法》、《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等法條,以廣告不實或是其他條目(只要有辦法舉證),連房子的契約都能一併解除,並拿回所有錢,並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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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車道面積會與車位面積一起計算,並由車位持有者們來共同分攤,因此車位登記坪數面積會從 6 ~ 15坪都有可能出現。
現任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的沈瑞芬主任,曾寫過專文指出,若車位登記坪數大,是因為車道坪數計算在車位坪數中,相對可降低公設比,對消費者較有利;若車位坪數小,像是車位登記面積坪數只算車格 4.5 坪,車道坪數恐被納入公設比之中,就會使公設比提高,但車位價格通常不會降低,民眾等於買了車位又多負擔公設價格,被扒了兩層皮。
當初在簽約時,只要看清楚合約裡面的內容,一但發生實際狀況與合約有落差、大小不同的問題,就可以依照定型化契約上的條例來要求返還價金甚至是解約。所以在簽約之前一定要好好審閱自己的合約,以免之後吃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