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的公告,原本規定民眾若要適用自住房屋的優惠稅率,必須在3月24日前完成設籍。為了讓更多民眾能夠適用新制,財政部決定延長設籍登記的期限至 6 月 2 日。未完成設籍的民眾,若不及時辦理,將無法享有優惠的自住房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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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制,自住房屋稅率將大幅優惠。若民眾名下唯一住宅且不為豪宅,則可享有1%的優惠稅率;而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三戶內的住宅,稅率將為1.2%。對於非自住的住宅,稅率則會高達1.5%至4.8%,顯示出對囤房行為的加強打擊。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育民指出,「自住房屋稅率的調整,是為了回應社會輿情,輕稅措施旨在讓更多民眾享有較低的稅負。」不過,非自住的房屋稅負則將有所增加,旨在抑制囤積空屋的行為。
設籍登記只是第一步,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只有完成自用住宅設定的住宅才能享有優惠稅率。如果有營業使用或作為工作室,甚至戶籍被借掛他人處,這些都可能會被認定為非自住住宅,導致稅率不再優惠。
會計師周志誠提醒,若住宅設有營業登記或用作工作室,應該特別注意稅率的區別,並確保不會誤歸為非自住。
最近,台北市發生了名下唯一住宅卻被拆分計算為自住與非自住的事件,導致該名民眾的房屋稅大幅上漲。財政部表示,這是由於北市稅務系統出現問題,並將會重發更正的稅單,避免民眾多繳房屋稅。若有民眾發現稅單錯誤,也可以及時聯繫稅捐處辦理更正。
隨著房屋稅2.0新制的即將實行,設籍登記成為關鍵步驟。民眾若希望享受優惠稅率,必須在6月2日前完成設籍登記並確保住宅被正確分類。若有疑慮或發現錯誤,應及時聯繫稅捐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稅捐處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