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決定離婚,房子要怎麼處理往往是一大難題。到底該賣掉分財產,還是把房子過戶給其中一方?如果選擇贈與或協議移轉,是否需要繳稅?
本篇文章將整理夫妻離婚房子過戶流程、適用條件與常見注意事項,幫助你一次搞懂離婚房屋過戶的完整步驟。
離婚後的房子,常見的處理方式有三種:
出售房產、分配售屋所得
協議將房子登記於一方名下
繼續共同持有(較少見)
若雙方協議房屋由某一方持有,則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使房產正式轉移給其中一人。
不論是買賣、贈與或協議分配,夫妻離婚後若要辦理房子過戶,大致流程如下:
步驟 | 說明 |
---|---|
1. 確認登記方式 | 房子是否為共同持有?還是登記在單方名下? |
2. 協議或法院判決 | 簽訂離婚協議書,或由法院判決確定房屋歸屬。 |
3. 準備相關文件 | 身分證、印鑑證明、戶籍謄本、房屋權狀等。 |
4. 申報相關稅費 | 根據過戶方式申報契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
5. 辦理過戶登記 | 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
6. 領取新權狀 | 登記完成後,取得更新的土地及建物權狀。 |
提醒:若是在離婚協議中明定房屋歸屬,並於離婚後依協議過戶,可減免部分稅費(詳見下段)。
離婚過戶涉及的稅費,與「房屋移轉的法律性質」有關。如果被視為夫妻間贈與、或協議分配財產,可享有部分稅務優惠:
過戶情況 | 契稅 | 土地增值稅 | 贈與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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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離婚後過戶 | 免繳 | 不課徵 | 免繳 |
協議書未寫明贈與內容、單方面過戶 | 有 | 視實際情況 | 有 |
離婚前過戶、視為一般贈與 | 有 | 不課徵 | 免繳 |
重點建議:離婚協議書務必要明確記載「房子歸屬一方」的內容,並載明移轉的方式與雙方同意,才能保障稅務減免資格。
可以,但必須先徵得銀行同意,重新簽訂貸款契約或由其中一方承擔剩餘貸款。否則,即使完成地政過戶,貸款仍會綁定原共同債務人。 法律上沒有過戶的時限,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時效: 知悉差額起算 2 年內 離婚起算 5 年內 超過時效未主張,可能喪失權利。 原則上婚前財產不需分配,但如果婚後持續用夫妻收入還貸款,這部分房貸金額仍屬婚後財產,應納入分配計算。Q1:離婚房子還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Q2:離婚後多久內一定要過戶?
Q3:婚前買的房子,離婚還需要分嗎?
先談清楚再過戶:若雙方未協議清楚,先過戶恐導致權益受損。
協議內容寫明白:離婚協議書應載明「房屋由誰取得」「過戶時程」「貸款如何處理」。
評估是否符合贈與減免條件:稅務條件與文件撰寫密切相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代書協助。
房子是人生大事,即便已經離婚,也不能忽略財產處理的每一步。只要清楚理解離婚房屋過戶流程,妥善撰寫協議並辦理稅務,就能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未來爭議。若有更複雜的房貸或贈與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或地政代書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