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明確規定,自 2025年7月1日起,房仲業者必須全面下架已成交、已解約或委託銷售期滿的物件廣告,否則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最高可處 30 萬元罰鍰。
這波清查風暴也引爆業界一場「房仲之亂」,各地房仲急忙刪文、發免責聲明,網路平台上出現一波前所未見的刪文潮。
什麼樣的物件必須下架?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決議,以下三類物件不得繼續刊登廣告,必須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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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交並完成移轉登記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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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終止委託銷售契約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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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銷售期間已屆滿的物件
也就是說,只要房仲與屋主的委託關係結束,房仲就不能再繼續宣傳該房屋,無論是否為主動下架或被動解約,一律適用。
逾期不刪廣告會怎樣?
若仍在網路平台刊登上述「無效委託」物件廣告,將視為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可被裁罰新台幣 6 萬至 30 萬元,而且是每一則廣告都能被單獨開罰,金額可能累積驚人。
清理期限:2025年6月30日
為了給業者緩衝期,內政部將刪除期限訂為2025年6月底。
也就是說,7月1日起主管機關將全面稽查,只要被發現未下架,就可能開罰。
房市專家何世昌也在臉書提醒,「7月就是房仲的大狩獵季」,建議仲介公司盡快進行內部盤點,全面清除網站與社群平台上的過期廣告。
「房仲之亂」怎麼來的?
這波風暴起於新北三重、蘆洲地區的房仲惡性競爭。有房仲業者遭檢舉未下架已售出物件,被地政局查辦並面臨高額罰款,引發其他業者恐慌。此後,社群平台上開始出現大量房仲自刪舊廣告、甚至發免責聲明自保,堪稱一場「刪文風暴」。
何世昌直言,這波清理其實「為民除害」,因為許多過期廣告形同「釣魚文」,會誤導消費者、破壞房市資訊透明,值得肯定。
果仁家觀點:資訊透明才是健康房市的根本
房仲刊登過期物件、萬年釣魚文,不只會混淆視聽,也會讓買方失去信任。這次政府強制下架制度,雖然讓業者短期緊張,但長期來看,有助於建立更透明的交易環境與公平競爭秩序。
房市資訊越準確,買方才敢出手、賣方才有信心,也有助於推動數位化與規範化的房仲產業。未來房仲廣告,將不再只是行銷工具,更是契約與誠信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