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納稅義務人若想要儘早令到退稅款,申報方式及退稅方式是關鍵。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建議,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可採用網路報稅(含手機報稅),並選擇「直撥 (轉帳) 退稅」,不僅可最快拿到退稅款,且申辦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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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1 年度本國人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總共分 3 批進行退稅。
符合第一批綜所稅退稅案件的情況包含以下 2 種情形:
符合第二批綜所稅退稅案件的情況包含以下 3 種情形:
符合第三批綜所稅退稅案件的情況包含以下 2 種情形:
※註:電話語音確認案件,僅限納稅義務人於上一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本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之退稅案件,得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語音確認試算內容。
外僑人士的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退稅案,共分 2 批次退稅:
更多相關資訊請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
根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的資訊,採網路申報、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並選「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當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存款帳戶。若未選擇「直撥退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納稅義務人於兌領有效期限內,持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
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後,並選擇「直撥退稅」,除可以早日領到退稅款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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