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婚論嫁前,你會為對方的房貸出錢嗎?
最近一位女網友在 Dcard 上發文表示,男友婚前買房,每月房貸約 4 萬元,但卻要求她「貼補個 2~3 千也好」,讓她感到不解:「房子又不是我的名字,我幹嘛幫他還?」
她表示自己願意分攤水電、生活開銷,但要她為沒有產權的房子出房貸錢,實在說不過去。這篇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認為這樣的要求太超過,也有人認為只要有住進去,付個幾千塊也合理,當成房租。
結婚前該幫忙繳房貸嗎?
專家:先搞清楚房貸、房租,小心法律與財務風險
根據《果仁家》房產財金網站觀察,這類「婚前房屋財務爭議」愈來愈常見,尤其在房價高漲、同居普遍化的情況下,男女雙方對「誰該出錢、誰有權利」的認知常常差很大。
常見的爭議情境包括:
-
有住進去,但沒掛名,也沒明講是房租還是房貸分擔
→ 感情好時沒事,感情不好時,對方可能會說你只是「房客」,過去出錢無法要求返還。 -
沒住進去卻要求付錢當金主
→ 網友一致認為這不合理,根本是出錢沒實惠,萬一分手還追不回來。 -
房子是男方與父母挑的,女方完全沒參與決策卻要負擔一半房貸
→ 不少人直言這等於被「徵收」,連喜不喜歡那間房都不能選,怎麼可能心甘情願付錢?
有律師提醒,若婚前出錢未約定產權,將來要主張共同財產非常困難。若真有共同負擔打算,建議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或透過「共同登記」或「預告登記」等方式,保障自己權益。
此外,即便雙方目前感情穩定,若未來走上結婚或分手,相關支出紀錄、權利認定都有可能成為爭議點。
👉 原文出處:男友買房要我繳房貸?婚前該不該幫忙付,3 種情況一次分析
提醒:愛情需要信任,但財務需要保障。婚前同居若牽涉買房與還款,務必先談清楚再住、再付,否則可能落得錢財兩失,感情破裂還白白賠錢。
如果你也遇過類似情況,歡迎留言分享你的想法,或加入《果仁家》社群一起討論更多買房大小事!
📢 更多買房知識與真實案例分享,歡迎追蹤《果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