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報稅】透過申報租賃所得,可降低房屋稅

【房屋出租報稅】透過申報租賃所得,可降低房屋稅

根據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的公布,提醒各位房東,囤房稅2.0 已於 113 年 7 月正式上路,對於持有多間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屋主,房屋稅率將依據持有總戶數適用 2%~4.8% 的差別稅率。這代表,擁有多間房屋的房東們,在今年 5 月收到房屋稅單時,可能會感受到稅額上的明顯變化。

不過,好消息是! 如果房東將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當地租金標準,就可以適用較低稅率 1.5%~2.4%,甚至讓房屋稅負不增反減!想要減輕稅務負擔的房東們,千萬別錯過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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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

「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指的是房東在申報當年度的租金所得時,租金必須達到財政部公告的「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舉例來說:

以112年度標準為例:

  • 台中市房屋租金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 22%
  • 假設房東擁有台中市一間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為 100 萬元
  • 房東在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需申報租金所得達 22 萬元以上
  • 這樣才能適用較低房屋稅率 1.5%~2.4%,降低房屋稅負擔

如何申請較低房屋稅率?

為了讓房屋稅適用較低稅率,房東們務必完成以下兩步驟

✅ 第一步:在每年 3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

房東需要在每年房屋稅開徵前 40 天內(即3月22日,若遇假日則順延至3月24日),檢附租賃契約書,向當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確認租賃所得符合租金標準。

✅ 第二步:在 5 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

房東必須於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租賃所得,並確保所得金額達到當地租金標準,才能讓房屋稅適用較低稅率!

房東還有哪些節稅選擇?

除了「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外,房東還有其他方式可以降低房屋稅負擔

方案 1: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提供社會住宅

  • 若房東將房屋作為公益出租社會住宅,則可享更優惠的房屋稅率 1.2%
  • 這不僅減輕稅務負擔,還能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一舉兩得!

📞 方案 2:諮詢稅務單位獲得更詳細資訊

【公益出租人優缺點】這項缺點和風險讓房東不想當公益出租人

  • 若房東對房屋稅計算或申報方式有疑問,可撥打免費客服專線 0800-00032104-22585000 按 1,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

房東應積極申報租賃所得,減少稅負!

面對「囤房稅2.0」,多屋族可能會面臨較高的房屋稅,但只要房東出租房屋並申報符合租金標準,就能適用較低的稅率,甚至降低房屋稅負擔

💡 提醒房東們:

  • 每年 3 月 22 日前,務必提出申請!
  • 5 月報稅時,申報符合租金標準的租賃所得!
  • 考慮公益出租或社宅方案,享受更優惠稅率!

趕緊檢查您的租賃契約與申報狀況,別讓自己白白多繳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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