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了打炒房行已調整許多房市規定,包含備受討論的《平均地權條例》裡的「預售屋禁止換約轉讓」規定,都是為了避免建商與投資客高價轉售,賺取高額利潤。近期則有業者提出,預售屋只要是平轉且沒有獲利的情況下,預售屋就可以換約,但內政部則嚴正表示:「不可能同意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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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打炒房:禁止預售屋紅單換約、轉讓
預售屋因前期付款壓力較輕,是許多青年買房的首選,但也因為近年不少建商、投資客在解約後會以高價賣出,賺取高額利潤,讓預售屋換約轉讓成為賺錢利器,而內政部為了讓年輕人可以買到房子,擬定了《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法案,其中禁止預售屋換約轉讓的條例,受到房市討論。
《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除特殊情形禁止轉售
其中條例提及的,是指除非特殊情形,不得將預售屋紅單、新成屋買賣契約轉讓或換約,建商也不得協助契約的轉讓或轉售,違規者將以戶棟處罰 50 萬~3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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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提及的,可將預售屋紅單、新成屋買賣契約轉讓換約的特殊情形,是指買受人須是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及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導致無法付款,向縣市政府申報核准後,可以不受「預售屋禁止換約轉讓」的限制。
修法原文如下: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業界:平轉沒獲利,就可換約
有業界人士為了幫民眾解套,提出以下說法:如果民眾因為換工作必須賣房,或是遇上急需大筆資金的情形,應該可以藉由轉讓預售屋來週轉資金。所以有業者提出,只要預售屋轉讓沒有獲利,平轉換約就不算炒房。
內政部:不可能同意預售屋平轉換約
但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出面澄清,「昨天有業者提到說,只要平轉就可以鬆綁,跟大家報告沒有這件事情,沒有這件事情我再次強調,原則上不可能同意,平轉就可以讓他換約。」
雖然內政部強調,目前並沒有放寬預售屋換約規定,所以預售屋紅單還是禁止換約轉讓,但有立委表示,如果在沒有獲利的情況下應該有協商的空間,而相關的建議都會提交內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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