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通常居住環境單純、寧適性較高,不過有時還是會遇到惱人的噪音污染,像是營業場所噪音、營建工程噪音、寵物或人的噪音等等,究竟住宅區噪音管制標準的規定內容有哪些呢?本篇文章就來為大家解析,住宅區噪音管制時間、分貝的相關規範,並且提供檢舉噪音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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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標準的管制對象中,特別被列出的場所包含:
另外,針對特定行為發出的噪音,也會受到管制,例如:放鞭炮、廟會、餐飲、印刷等。
根據《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第 2 條,噪音管制區域可分為 4 類:
原本就是屬於安寧的地區,例如:風景區、保護區。
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的地區,例如:文教區。
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使用地區,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的地區。
供工業或交通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的地區。
根據不同的管制區類型,噪音管制的強度也會有所不同,需要安寧的程度為:
第一類管制區 > 第二類管制區 > 第三類管制區 > 第四類管制區
根據《噪音管制標準管》的規範,有分日間、晚間、夜間 3 個時段,而每個時段的詳細時間如下:
指各類管制區 7:00~19:00。
除了日間時間各類管制區是一樣的,從前述資料可以看出,第三、四類管制區夜間的時間,比起第一、二類管制區鬆一些,夜間時間 11 點後才開始。
一般來說,日間、晚間對於住宅區噪音的限制較寬鬆,但若噪音已影響他人,還是可以按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第 3 款,請警察機關處以罰鍰,或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 1、5 項規定,請社區管委會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處以罰鍰。
根據不同種類的噪音,住宅區夜間的噪音管制方式會有些許不同,而噪音的種類和其管制方式大致可分為以下 3 種:
大部分的縣市,都在夜間時都會禁止一些特定行為,例如:放鞭炮、廟會活動、唱卡拉 OK (非在隔音包廂內)等等,若違反規定,主管機關可以按次處以罰鍰。
如果是屬於「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但足以妨害別人生活的噪音,例如:寵物吠叫聲、人的叫罵聲、打麻將聲、跑跳聲、播放音樂、大聲甩門、彈奏樂器、移動傢俱及除溼機震動聲等等,可以直接打 110 報警處理,經查證確定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就會處以罰鍰。
另外,像是改裝車、車輛警報器等等噪音,也是一樣可以透過報警處理喔!
不同噪音管制區、不同特別場所,例如:工廠、娛樂或營業場所、風力發電設施等等,都有各自的分貝標準限制,如果違反相關規範,主管機關可處以罰鍰,若經勸導不聽,可以連續處罰並強制停工。
有關《噪音管制法》第 9 條所規定的特定場所、工程及設施製造的噪音分貝標準,請參閱下列各表:
頻率 | 20 Hz 至 200 Hz |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39 | 39 | 36 | 50 | 45 | 40 |
第二類管制區 | 39 | 39 | 36 | 57 | 52 | 47 | |
第三類管制區 | 44 | 44 | 41 | 67 | 57 | 52 | |
第四類管制區 | 47 | 47 | 44 | 80 | 70 | 65 |
頻率 | 20 Hz 至 200 Hz |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32 | 32 | 27 | 55 | 50 | 40 |
第二類管制區 | 32 | 32 | 27 | 57 | 52 | 47 | |
第三類管制區 | 37 | 37 | 32 | 67 | 57 | 52 | |
第四類管制區 | 40 | 40 | 35 | 80 | 70 | 65 |
頻率 | 20 Hz 至 200 Hz |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44 | 44 | 39 | 67 | 47 | 47 |
第二類管制區 | 44 | 44 | 39 | 67 | 57 | 47 | |
第三類管制區 | 46 | 46 | 41 | 72 | 67 | 62 | |
第四類管制區 | 49 | 49 | 44 | 80 | 70 | 65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57 | 47 | 40 |
第二類管制區 | 72 | 57 | 47 | |
第三類管制區 | 77 | 62 | 52 | |
第四類管制區 | 82 | 72 | 62 |
頻率 | 20 Hz 至 200 Hz |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39 | 39 | 36 |
第二類管制區 | 39 | 39 | 36 | |
第三類管制區 | 44 | 44 | 41 | |
第四類管制區 | 47 | 47 | 44 |
頻率 | 20 Hz 至 200 Hz | 20 Hz 至 20 kHz | |||||
時段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
住宅區種類 | 第一類管制區 | 32 | 32 | 27 | 55 | 50 | 35 |
第二類管制區 | 37 | 32 | 27 | 57 | 52 | 42 | |
第三類管制區 | 37 | 37 | 32 | 67 | 57 | 47 | |
第四類管制區 | 40 | 40 | 35 | 80 | 70 | 60 |
實務上,日間的噪音如果超過上述標準,主管機關未必會管,民眾投訴、檢舉的情況也較少,所以噪音管制、檢舉多半是在晚間和夜間,因此,從上述各表的資訊,可以看出各類噪音管制區音量標準如下:
如果遇到住宅區噪音,該如何檢舉呢?以下提供簡單的 3 個住宅區噪音檢舉流程供大家參考:
在住宅區發現噪音,第一步就是要先找出噪音源頭,然後和發出噪音者進行初步的溝通。
如果溝通無效,那麼就只能蒐集證據後,透過有公權力的單位來處理,為了讓主管機關能快速且正確判斷住宅區噪音是否有違法,建議可以在噪音發生時錄音錄影,影片內容要包含用分貝計測量噪音,以及時鐘或新聞的畫面。
如果住宅區噪音的種類,是屬於《噪音管制法》第 9 條所規定的特定場所、工程及設施製造的噪音,則噪音檢舉受理單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各縣市的環保局檢舉,民眾可以上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線上檢舉噪音。
只要完成「汙染行為陳述」、「汙染發生地點、時間」、「登錄個人資料」、「上傳相關佐證資料」、「案件送出」這 5 個步驟,即可完成鄰居噪音檢舉。
如果不屬於《噪音管制法》第 9 條所規定的噪音類型,則可直接向所在地的警察局進行檢舉,如檢舉成立,則會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處以罰鍰;如果是公寓大廈的住戶製造的噪音,且該大樓設有管理委員會的話,可以直接找管委會檢舉,由管委會報請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噪音管制區的分類主要有以下 4 類:
各個管制區的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場所、工程及設施(如風力發電機組),在噪音管制標準中,都有給予不同分貝的標準。
雖然在噪音管制標準中有針對日間 (7:00~19:00)、晚間 (第一、二類管制區:19:00~22:00;第三、四類管制區:19:00~23:00) 和夜間 (第一、二類管制區:22:00~翌日 7:00;第三、四類管制區:23:00~翌日 7:00) 給予不同的噪音分貝標準,不過實務上,除了夜間外,日間和晚間如果住宅區噪音過大,檢舉要成立會比較困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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