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最後一個階段就是交屋。不論是跟代銷公司、或是建商購買預售屋,從看屋、下訂金、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決定簽約繳交簽約金、繳開工款、繳工程款、對保、完稅、過戶,到最後就是驗收交屋了。至於何時交屋?那要回到當初所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此篇會為你介紹交屋流程及交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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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交屋必知
依照內政部所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如果當初所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內容,所標示的時間是四個月,那就是說,賣方在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四個月內,就要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流程的手續。所以,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時,必須對於契約書內所載明的相關內容,要逐條仔細閱讀、確認,以維護買方自身的權益。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
賣方通知交屋後,買賣雙方須履行的義務等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以下就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十五條的規定說明: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一:使用執照
依規定,預售屋在未取得建照之前,不得公開販售。興建完工後,需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後,才可以接水接電。如果建設公司尚未取得使用執照,就通知買方交屋,那是不合法的。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二:驗收物件
買方驗屋時,就契約約定的房屋瑕疵或未盡事宜,賣方應在交屋前完成修繕。如果在初驗後,賣方為進行相關修繕,可能發生延遲交屋,則雙方可協議換約。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三:款項支付
- 買方收到通知後,將尚未付清的款項付清。如果有發生前面提到初驗時的房屋瑕疵,賣方未依驗收單所列之項目完成修繕,買方切記勿支付「交屋保留款」,就是交屋尾款。先扣下這筆款項,等確認驗收後,再請銀行撥款支付給賣方。
- 若有延遲完工,賣方應付清延遲利息於買方。延遲的定義與利息支付,必須依照雙方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開工與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的規定。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四:點交(非共有物)
交屋流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拿到權狀等法律文件。交屋時,需將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服務卡、使用維護手冊、使用執照影本、賣方代繳的稅費收據、遷入證明書等,一併交給買方。買方收到交屋通知日起三十天內,必須配合辦理交屋手續。超過三十天,不論買方是否已經遷入,都應負擔該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等。
預售屋交屋注意事項非常多
預售屋,顧名思義房子買賣時還在興建,尚未完工,動輒 1~3 年的時間,中間還可能發生許多未知的變數,例如最近的中央銀行調升利率,是否會造成賣方施工成本提高,缺工缺料,導致延遲交屋或是房屋有瑕疵等等。所以交屋時務必仔細一項一項核對初驗時的項目。如果交屋流程中對於物件有任何問題,切記請銀行暫時扣住交屋尾款,以保障自身權益。若驗屋順利,當天的交屋流程大約只要1~2小時就可完成,買方只要注意:
- 驗屋確認屋況
- 完成過戶,現場點交權狀
- 取回本票(很重要!!!)
- 房屋鑰匙、遙控器、住戶規約
以上整理預售屋交屋流程與注意事項,只要掌握好預售屋工期的每個階段,各建商在交屋時,為了讓整體交屋流程順暢,都會製作交屋手冊,若當初建商有特別的保固承諾,如防水保固延長至10年,這些也都應記載在交屋手冊內,檢查交屋手冊內的資料,以及是否有相關的廠商聯絡電話,方便日後維修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