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第一次賣房的人而言,好不容易搞清楚賣房流程,但對賣房須留意的注意事項,仍經常是一知半解,主要的原因是,房屋買賣交易比一般日常生活中多數的交易還要複雜。以下整理了賣房注意事項,包含事前準備、委託房仲、簽約和交屋時須留意的注意事項,讓大家更容易掌握各項賣房注意事項,將賣房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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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注意事項:事前準備
在賣房之前,最好能做一些事前準備,這樣能讓賣房這件事有更清楚的規劃,相關的賣房注意事項如下:
一、決定房屋售價
賣房時房屋如何定價,其實也是門很大的學問,市場上房屋的價格會受到房屋座落地點、屋齡、交通便利性等因素而受影響,因此沒有絕對標準可依循,不過,屋主們還是可以參考「市場比較法」,作為賣房售價的粗略評估。
首先,先蒐集最近期間要出售的房屋附近的「相似物件成交紀錄」,建議可以上「內政部實價登錄網」查詢。由於每間房屋都具有異質性,即使是同一個建案社區,仍不會出現 2 間條件完全相同的房屋,因此,在篩選出與準備要銷售的房屋相似的物件成交紀錄後,還要再根據個別條件進行調整,要調整的項目包含:屋齡、坪數、樓層、採光、座向、格局、建材、學區、社區管理、嫌惡設施等等。
▼ 市場比較法估價:個別因素比較調整分析表範例
主要項目 |
次要項目 |
勘估標的 |
比較標的1 |
調整百分率 |
比較標的2 |
調整百分率 |
比較標的3 |
調整百分率 |
|
個別因素調整 |
建物條件 |
建物結構 |
RC |
RC |
0% |
RC |
0% |
RC |
0% |
樓層別 |
8F |
8F |
0% |
2F |
4% |
5F |
2% |
||
屋齡 |
20.5 |
18.3 |
1% |
34 |
-7% |
18 |
1% |
||
高度 |
15樓 |
10樓 |
-1% |
4樓 |
2% |
10樓 |
-1% |
||
管理狀況 |
有管理員 |
有管理員 |
0% |
有管理員 |
0% |
有管理員 |
0% |
||
建材、建築設備 |
RC |
RC |
0% |
RC |
0% |
RC |
0% |
||
宗地條件 |
土地面積 |
4.81 |
4.01 |
0% |
13.38 |
3% |
7.26 |
2% |
|
臨路情形 |
單面臨接 |
單面臨接 |
0% |
單面臨接 |
0% |
單面臨接 |
0% |
||
道路條件 |
寬度 |
3M |
3M |
0% |
3M |
0% |
3M |
0% |
|
鋪設材料 |
柏油 |
柏油 |
0% |
柏油 |
0% |
柏油 |
0% |
||
種別 |
巷道 |
巷道 |
0% |
巷道 |
0% |
巷道 |
0% |
||
接近條件 |
接近學校程度 |
舊莊國小、胡適國小 |
相當 |
0% |
相當 |
0% |
相當 |
0% |
|
接近車站程度 |
南港火車站(搭公車5分鐘) |
相當 |
0% |
相當 |
0% |
相當 |
0% |
||
接近市場程度 |
近市場 |
相當 |
0% |
相當 |
0% |
相當 |
0% |
||
接近公園程度 |
近舊莊公園、理想公園 |
相當 |
0% |
相當 |
0% |
相當 |
0% |
||
周邊環境條件 |
地勢 |
偏高 |
相當 |
0% |
相當 |
0% |
相當 |
0% |
|
日照 |
足夠 |
足夠 |
0% |
足夠 |
0% |
足夠 |
0% |
||
空氣 |
灰塵稍少 |
灰塵稍少 |
0% |
灰塵稍少 |
0% |
灰塵稍少 |
0% |
||
嫌惡設施 |
無 |
無 |
0% |
無 |
0% |
無 |
0% |
||
行政條件 |
使用分區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0%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0%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0% |
|
建蔽率 |
60% |
60% |
0% |
60% |
0% |
60% |
0% |
||
容積率 |
240% |
240% |
0% |
240% |
0% |
240% |
0% |
||
個別因素綜合調整率 |
100/100 |
100/98 |
100/104 |
||||||
個別因素修正後價格(萬) |
28.49 |
32.02 |
26.98 |
二、改善房屋現有的缺點
若希望房子可以賣出好價格,那麼改善房屋現有的缺點,就是提升附加價值的一種好方式,除了將房屋打掃乾淨並減少雜物外,若有額外的預算,也可以重新裝潢或老舊水電管路更新,讓買家第一眼就會受到該房屋的吸引。
建議賣家可以針對以下 3 部分做加強:
- 公共設施:可以特別注意樓梯間、公共走道的照明是否充足,明亮的樓梯間可給予買方良好的第一印象。
- 室內裝潢:除了要有齊全的設備外,還要檢視現有的各項設施是否完好,例如:壁紙是否剝落、油漆是否龜裂、地板磁磚是否破裂等,如果有設施毀損就要整修。
- 其他:例如漏水、排水管阻塞、門窗開闔不易等缺點,如有發現,最好要在賣房前處理完畢。
三、準備好賣房應備的文件
賣房時,賣方應備的基本文件有以下 6 項:
- 身分證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 印鑑章
- 印鑑證明 2 份
- 戶籍謄本 2 份
- 最近一期房屋、地價稅單正本
要注意的是,如果負責賣方事務的人並非屋主 (房地所有權人),那麼代理屋主的賣方人員則須另外出具房地所有權人簽屬的「授權書」。
四、決定自售或委託房仲代售房屋
一般來說,賣房的管道有「自售房屋」和「委託房仲代售房屋」 2 種:
- 自售房屋
自售可以節省仲介費用,但如果不具有房地產相關基礎知識和足夠賣房經驗,很容易在交易過程中吃虧,除此之外,自售房屋在賣房的過程中,需要相當多時間來處理各項事務,因此,大多數的屋主若想自售賣房,想要以不吃虧的價格,安全、順利賣出並非容易的事。
一般屋主自售房屋會採用的賣房媒合管道為:紅紙條、報紙刊登廣告、親友介紹、直接信函 (DM)、網路廣告和個人社交媒體。
- 委託房仲代售房屋
委託房仲代售房屋對屋主而言,可以免除不少繁雜的手續,也可以利用房屋仲介寬廣的人脈管道和資源,在短時間內幫房屋找到最適合的賣主,但屋主也要付出一定的仲介費用。目前針對賣房的房屋仲介費,多半是收取房屋買賣成交總價 4%,以出售 1,000 萬的房屋來試算,房屋仲介費就是 40 萬,費用其實不低。
一般大型房屋連鎖仲介業者採用的賣房媒合管道有:店頭銷售、廣告看板和布條懸掛、報紙刊登廣告、直接信函 (DM) 及網路廣告。
但現代人多半生活忙碌且怕麻煩,所以許多人寧可多付點錢,選擇影響自身生活、銷售速度最快的委託房仲賣房管道,可以說,市場上主流的賣房方式就是委託專業房仲業者代售,以下就來說明委託房仲賣房要留意的注意事項。
賣房注意事項:委託房仲
委託房仲賣房時,要留意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4 點:
一、慎選房仲
房屋仲介的好壞,會影響到房屋是否能順利銷售,因此,建議可以選擇品牌較大、具誠信的房仲業者,不僅可以讓賣房更快速且有效率,還可以減少賣房過程中,被房仲用話術蒙騙的風險。
二、確認委託契約書的形式
房仲的委託契約書主要有 2 種,分別為「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專任約)」和「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 (一般約)」。所謂專任約,指的是在契約期間,僅有一位或特定房仲業者才有權利對該房屋進行銷售,賣方、其他房仲不可以對該屋進行銷售;所謂一般約,指的是在契約期間,可以有多位獲多家房仲業者對該房屋進行銷售,賣方也可以自售。
專任約和一般約各自有不同的優缺點,大家可以仔細思考自己的需求,決定要和房屋仲介簽屬何種委託契約書。
想了解更多專任約和一般約的介紹,請看:專任約、一般約的差別是什麼?房仲專任約陷阱要小心!
三、仔細閱讀委託契約書
按照內政部頒布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內容,房屋仲介業者應給予賣方至少 3 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建議大家要善用審閱期,將仲介業者提供的委託銷售契約書帶回家仔細閱讀,這樣才能發現合約中是否有不平等條約,或是法定不得約定的事項,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四、積極參與銷售過程
有些賣方會在與仲介簽妥委任契約書後,就兩手一攤,將所有賣房的事務都交給房仲,絲毫不關心房仲到底有沒有認真在幫你賣房。
雖然多數賣方會覺得,既然已經花錢請房屋仲介賣房,將所有賣房的事情交給房仲處理應沒什麼問題,但如果賣方對於自己的案子不關心,房仲也很難上心,特別是當房屋條件若沒有特別好時,房仲一定會優先處理手中較佳的物件,所以,建議大家在與房仲簽完委託銷售契約後,後續要與房仲保持聯絡,了解帶看率、有無成交可能等,積極參與銷售過程,這樣對賣房一定會有正面幫助喔!
賣房注意事項:簽約
賣房簽約時要留意的注意事項,大致有以下 4 點:
一、應有合法、公正的地政士 (代書) 參與
一般而言,房屋仲介業者都會有配合的地政士或代書,如果賣方有熟識的地政士,也是可以請其協助。地政士作為專業公正人士,一般都會以公正的立場來執行委任的業務,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建議最好要請地政士在合約上註明完成交易、辦妥過戶及交屋的預估時間,避免之後有拖延的情況。
二、確認買方的身份
賣房簽約時,要特別確認買方是否為已年滿 18 歲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另外,在簽約時最好能和對方簡單聊一下,至少要知道買方的職業、基本背景為何。
為避免日後糾紛,理論上買房簽約當天買賣雙方應由本人出席,房屋買賣契約以買賣雙方親簽為主。假如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有事不克出席,負責簽約的代理人必須要出具身分證件和買賣當事人授權的委託書,保險一點出示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才可以進行簽約。
三、確認房屋買賣契約內容並簽章
簽約時,要再三確定坪數、金額、持份等是否都標註清楚,並注意契約內所約定的交屋、搬遷、貸款清償時間是否可行。若沒問題,買賣雙方就可以在契約上簽章、填上簽約當天的日期,並於確實於房屋買賣契約書騎縫處蓋章。
四、確認付款流程及方式
買賣房屋付款流程大約分成「簽約」、「用印」、「完稅」、「尾款」4 階段,各階段的付款成數,依買賣雙方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簽約款 + 用印款 + 完稅款」大概是成交價的 30%~40%;「尾款」為成交價的 60%~70% (多為銀行貸款)。
若賣方的房屋尚有銀行貸款未清償,就會需要用賣房的價金來清償貸款,之後再辦理抵押權塗銷;或是讓買方承接抵押權,由買方銀行清償貸款,清償金額直接視為尾款。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買方無法從銀行如期取得足夠的尾款,很有可能會產生後續糾紛,所以,假如買方要求的尾款金額過高,且超出一般正常貸款成數者,屋主就就要特別注意喔!建議可以在房屋買賣契約書中約定:「貸款不足時,應於完稅前以現金一次補足」,才不會忙到最後是一場空。
賣房注意事項:交屋
終於到了賣房交屋的階段,在交屋時,只要特別留意以下 2 點注意事項,就可以減少買賣雙方日後的糾紛:
一、收到尾款前要扣留本票
為了避免出現交屋後買方因故不付款的情況,賣方在尚未拿到全額尾款前,應要求買方開立擔保本票,擔保尾款的給付,此本票交由地政士保管,待過戶、點交完畢,且賣方也拿到全額的尾款後,再將該擔保本票返還給買方。
二、以現場親自點交為主
點交時,最好由買賣雙方現場親自點交,確認房子沒有重大瑕疪,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在交屋後並給予要鑰匙,整個房屋買賣交易就算結束囉!
賣房注意事項懶人包
以下整理賣房事前準備、委託房仲、簽約、交屋要留意的注意事項懶人包,供大家快速瀏覽:
賣房流程 |
賣房注意事項 |
事前準備 |
|
委託房仲 |
|
簽約 |
|
交屋 |
|
賣房注意事項很多,事先了解可避免吃虧
賣房注意事項相當多,從決定要賣屋的事前準備,到買賣交易完成要交屋,這過程中有很多細節和注意事項值得大家留意。本篇文章針對賣房事前準備、委託房仲、簽約和交屋,總共整理了 14 點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助準備要賣房子的賣方更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降低賣房風險,讓賣房更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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