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這幾天的頭條新聞大家都是讀了不下百次了吧!而根據最新的進度,男方已經在最新的聲明中表示要把目前女方與孩子居住的仁愛吾疆過戶給女方,對女方與孩子來說可以說是一大勝利。不過礙於雙方已經離婚,離婚後才過戶房子,比起離婚前就過戶房子,在稅費上面可是差上不少。不希望離婚後還因為這些稅負的問題不愉快,還是建議離婚前就先談好。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影響贈與稅、土增稅等稅費
雖然說結婚通常是一生一次的事情,但是人生總有太多難以預料的事情,因此離婚也已經是很常見的事情。而談到離婚,通常最直接的就是要討論財產的分配,而過戶房子這件事,就有四種不同的狀況會影響你的稅負金額。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一:離婚前就過戶
過戶稅負負擔:契稅
離婚前就完成過戶,會是四種狀況中最簡單也最單純的。通常在離婚前就完成過戶,多半都是和平離婚且雙方有共識的狀況下,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就完成過戶,這種狀況就是屬於一般夫妻的「贈與」,要負的稅費就只有契稅。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二:離婚後過戶但有寫入協議書
過戶稅負負擔:無
第二種狀況是在離婚後才辦理過戶,但是有在離婚協議書裡面記載雙方都同意要在離婚後才辦理過戶,這種狀況也通常都是和平離婚的情況下才會發生,而且這種情況比起第一種離婚前就過戶,這還不用付契稅,算是對雙方最好的一種方法。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三:離婚後過戶但有寫入協議書
過戶稅負負擔:契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第三種狀況則可以說是最糟的狀況,就是在離婚後才辦理過戶,而且也沒有在離婚協議書裡面記載。這種狀況通常都是雙方不愉快的分手,導致雙方或其中一方急著先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名義,而簽下離婚協議書,才開始談後續的事情(近期的男星醜聞就屬於這種)。這種情況下,在法律上會被認為是兩個陌生人之間的「一般贈與」狀況,因此契稅、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都躲不掉。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四:無共識的離婚
過戶稅負負擔:須待判決結果出爐
最後一種狀況也很麻煩,就是無共識的離婚,而且雙方也都不願意退讓的狀況,這種時候就得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由法院來判定分配額。此時就無法自行辦理過戶或者其他手續,都得等到法院判決出爐後由法院來執行,因此稅負方面也都得等到結果出來才會知道。
離婚過戶房子 4 狀況,贈與稅、土增稅等稅費要小心





